浙江绍兴自行车总厂该厂前身为绍兴公营农具工场,成立于1951年11月。1955年改名为地方国营绍兴农具铁工厂,1958年改为绍兴轴承厂,1962年改为绍兴农业机械厂,1965年改为绍兴农机制造厂,1980年改为浙江绍兴自行车厂。1981年更名为浙江绍兴自行车总厂。1992年5月19日,经市计委批复,成立中外合资越宫建筑钢构件有限公司,6月14日,经市轻工业总公司批复,同意绍兴自行车总厂开办"万达实业公司"生产健身器具,1992年8月25日,市计划委员会批复,成立浙江海尔曼斯集团公司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中高档自行车,10月21日经市体改办、市轻工业总公司批复,同意浙江绍兴自行车总厂兼并绍兴市电镀电筒厂。1993年6月21日经省计划经济委员、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复,建立浙江海尔曼斯集团公司。1994年11月经市经济体改委员会批复,兼并市制革厂。1998年12月经与上海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签订了《承债式有偿兼并浙江海尔曼斯集团协议书》,后因部分承债收购的资产划分方案无法操作,于1999年11月终止对该协议书履行,集团公司处停产状态。2000年5月至8月,执行绍兴市人民政府1999年3号文件,海尔曼斯集团公司解体。浙江绍兴自行车总厂主要生产"海尔曼斯"、"飞花"、"凤凰"牌自行车。下属公司兼营越宫钢构件、万达健身器。海尔曼斯自行车产品多次获得部优、省优称号。绍兴市东光路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