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冬天采暖季,国内天然气供应紧张,出现了“气荒”现象,天然气供求矛盾凸显。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国内天然气价格总水平相对稳定,是调整完善价格机制的好时机,因此国家发改委适时决定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通知规定,方案实施起1年内,门站价格不再上浮。目前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较大的,此次最大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立方米0.35元,剩余价差1年后适时理顺。门站价格理顺后,门站环节不再区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为什么要这样调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近年来天然气价格改革分步推进,但主要侧重于非居民用气,居民用气价格改革相对滞后。而随着国内外市场形势变化和非居民用气价格改革深化,居民气价偏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矛盾之一,价格倒挂,不能反映成本。目前居民用气平均门站价格为每立方米1.4元左右,不仅低于进口气供应成本,也低于国产气供应成本。“2006年我国成为天然气净进口国以来,对外依存度快速攀升,2017年已有接近40%的天然气需要进口,居民气价倒挂,既不利于保障居民用气供应,也不利于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矛盾之二,价格缺乏弹性,不能反映供求变化。现行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实行上限价格管理,价格机制缺乏弹性,不能灵敏反映市场供求变化特别是冬夏季节性差异,价格信号失真,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节约使用。矛盾之三,执行争议不断,加大监管难度。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低于非居民用气价格,容易导致供需双方钻空子。实践中发现,居民用气数量成为上游供气企业与下游燃气公司争论焦点,影响市场运行效率,也不利于政府监管。“居民用气直接涉及群众生活,我们一直遵循审慎的原则推进价格改革。”该负责人表示,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有利于缓解供求矛盾,进一步建立灵敏反映市场供求变化的弹性价格机制。供需双方可以充分利用弹性价格机制,形成灵敏反映供求变化的季节性差价体系,消费旺季可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适当上浮,消费淡季适当下浮,引导用户旺季少用气、淡季多用气,促进削峰填谷。近年来,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思路,国家发改委稳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目前,海上气、液化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以及直供用户用气、储气设施购销气和进入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的天然气价格已完全由市场形成,其余非居民用气价格也基本理顺,建立了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上浮20%、下浮不限的弹性价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