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考灯光考试使用评判标准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9、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扣20分; 10、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扣10分。 小编结束语:在熟练使用灯光之前,建议学员们先熟悉灯光的位置及作用,避免因不了解灯光而出现选择错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