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要实施的交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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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车停驶试行6个月的通告中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本市非公务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限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早6点至晚9点。停驶的机动车减征一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每天停两个尾号车,车辆将根据车牌尾号停驶。车牌尾号分为五组,定期轮换停驶日,具体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前公告。首次停驶车牌尾号: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临时号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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