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交会车辆,应在车距150米处互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同时应降低车速(一般用中速挡),选择宽阔平直的地点交会,等两车交会将处于相错时,即可开启远光灯。
在较窄的路面会车时,当两车相距50米左右,近光灯仍使人感到炫目,则应关闭近光灯改用小灯,以保证安全。在改用近光灯或关闭近光灯后,如果路面情况不清,需观察远处情况,可持续开启近光或远光灯进行观察,但开的时间不宜过长(方法为:一闪即可)以免使对面汽车驾驶员炫目。但在窄路、窄桥上与非机动车交会时,不能使用断续灯光,以防骑车人炫目,交会时发生意外。
有效控制车速白天行车时,由于视线良好,车速便于控制。然而夜间驾驶时,由于车辆较少、夜色茫茫、缺少参照物、急于赶路等因素,最终导致车速在不知不觉中加速变快。夜间车速过快,甚至高速行驶进行会车是极为危险的。因为汽车灯光照射距离是有限的(远光灯约为150米),超出这个距离就看不见。特别是在会车时,只能用近光灯,而近光灯的照射距离仅有30米左右。根据实验得知:夜间以55公里/小时速度行驶时,发现情况立即踩制动,停车距离正好30米。即当在近光灯照射范围内发现情况到立即停车,车与物体之间已无间隙。当然这是在车况、路况及驾驶员反应均良好情形下,如果高于这一车速,车况、路况较差和驾驶员疲劳反应时间长等情况下,其结果可想而知了。因此,夜间行车一定要控制车速。在平坦宽阔、视线良好的道路上使用远光灯时,车速可适当加快;而在会车又遇上路面不平或转弯或桥梁或窄路或交叉路口等复杂情况时应减速慢行,车速一般控制在40公里/小时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