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出险后年检,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全部回答1
默认 最新
  • 案例分析. 保险公司在处理此案时,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虽然该车在订立保险合同和出险时,未参加年检,但出险后经车管机关年检合格,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另一种意见是,既然该车在投保和出险时未参加年检,按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应拒绝赔偿,但应退还建筑公司所缴的保险费。 应该说,保险公司的第二种意见是比较合理的。 首先,机动车辆是一种高风险的运输工具,国家对其实施强制年检制度,就是为了保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车辆按期参加年检并合格是车辆行驶的法定条件,但建筑公司自1997年6月参加年检合格至1998年6月后,连续两年参加年检而继续行驶,是一种严重的违反国家法规的行为。保险公司应对其严重违反国家法规的行为提供保险赔偿。 其次,车辆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法规规定,对车辆实施强制年检制度,是保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一种法律制度。既然建筑公司在车辆投保和出险时未按规定到车管机关对桑塔纳车进行年检,那么在订立保险合同和出险时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无法定依据;建筑公司在该车发生事故经过修复,行驶480天后的2000年6月,才到车管机关交了罚款进行年检,并年检合格,只能证明该车在2000年6月及今后一年内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可以继续行驶一年,能根据480天后的车辆技术状况来推定480天以前该车的技术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因此仅以"行驶证"上车管机关于2000年6月补签有"1999、2000年检合格"来认定在订立保险合同和出险时该车属年检合格车辆是错误的。 第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中国保监会在解释此条款时说明如下"保险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保险单无效:…保险车辆达到国检GB7258-1997?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或在规定期间内未经年检。"该车虽然在新车上户时领有行驶证和号牌,但在车辆投保时未按规定参加年检,导致保险公司与建筑公司订立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无效。 根据以上分析,机动车辆只有通过年检才能达到《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安全行驶技术状态",才能符合保险合同成立有效的基本条件。也就是说,如果在保险期间,机动车辆处于通过年检的合格期限,那么,该保险合同是无效的。建筑公司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合同至始无效,保险公司退还相应的
    0 点赞

没有更多内容了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