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旅游工作的政策发展规划、计划,依法搞好本县旅游行业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
(二)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性的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材料,促进和引导本县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参与管理全县发展旅游产业的投资计划。
(三)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的统计、旅游景区的A级和旅游酒店的星级评定工作以及旅游企业业务的年检工作。
(四)实施全县旅游业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交通运输和旅游安全;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监管全县旅游市场和受理旅游服务质量的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权益。
(五)组织全县旅游宣传、市场开发和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七)参与管理全县旅游外事务;开展国际旅游业务合作。
(八)承办省旅游局、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旅游企业的工作。
(一)办公室
(二)宣传规划股
(三)质量监督股
(四)财务统计股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原县委办公大楼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