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半岛无核化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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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991年12月26~31日,朝韩双方代表在板门店就朝鲜半岛无核化宣言内容达成协议。1992年1月14日和21日,双方代表互换了由本国总理签署的共同宣言文本。2月17日和18日,韩国总统卢泰愚和朝鲜国家主席金日成先后批准了宣言。2月19日,在第6次朝鲜北南总理会谈中,双方总理交换批准书,宣言正式生效。主要内容有:①北南双方不试验、不制造、不生产、不运入、不储存、不部署、不使用核武器。②核能只用于和平目的。③不拥有核再处理和铀浓缩设施。④成立核控制共同委员会对双方进行核核查。该宣言的签署有利于缓和朝鲜半岛和东北亚地区的紧张局势,有利于促进朝鲜半岛北南双方的和解、合作交流与和平统一。

(本词条内容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授权提供,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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