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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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定义

1、平仄方面放宽:

汉字的平声为平声外,其它上、去、入皆为仄声。上下联的字词,要求平仄相对,只有平仄交替使用,读起来才抑扬顿挫、铿锵有致。七言联律与七言律诗中的两副对偶句一样,有时为避免因韵害义的现象,可以“一、三、五(字)不论,二、四、六(字)分明。”这里所说的“不论”,即指平仄从宽;而“分明”,即指平仄从严。有时在不“因词害意、因韵害义”的情况下,对“二、四、六”(字)的个别平仄还可放宽一点,但不宜过宽。

2、词性方面放宽:

对联的词句应要词性相同,即实词中的动词对动词,名词对名词,形容词对形容词,数词对数词;虚词中的副词对副词,介词对介词,连词对连词,助词对助词,叹词对叹词。在实际运用中,为达到特定、特殊的联意、内容的相对统一性,可在词性方面容宽,如以形容词对动词,副词对助词等。但也不宜太滥太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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