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绝诗每句平仄都有规定,误用者谓之“失粘”。不依常格而加以变换者为“拗体”
前人所谓“拗”,除有时变换第二,四,六字外,着重在五言的第三字和七言的第五字。两联都拗的称“拗句格”,通首全拗的称为“拗律”。诗人中有故意这样做的。如清王轩《声调谱序》云:“韩(愈)孟(郊)崛起,力仿李(白),杜(甫)拗体,以矫当代圆熟之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