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目核算按规定储备的,用于战备、防汛等特定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
2、本科目的核算方法
1)特准储备物资增加
A、调入特准储备物资,根据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特准储备资金”科目。
B、购入特准储备物资时,按发票账单支付物资价款、税金和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C、按照要求将企业原材料等转作特准储备物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2)特准储备物资减少
A、调出特准储备物资时,借记“特准储备资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B、经批准出售特准储备物资时,按照出售物资的账面价值,借记“特准储备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照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特准储备资金”科目。
C、减少特准储备物资储备定量,将其转为生产储备时,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D、根据上级要求,将特准储备物资用于战备、防汛等特定用途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根据规定调整特准储备物资价格,溢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特准储备资金”科目;折价时,作相反的分录。
4)企业要加强对特准储备物资的管理,定期对特准储备物资进行清查,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特准储备物资的损失,由企业或个人承担,借记“营业外支出”、“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特准储备物资的盘盈,按程序逐级审批后,借记本科目,贷记“特准储备资金”科目。
3、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特准储备物资的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