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制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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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为巩固抗日根据地,必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加强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中共中央于1940年3月6日发出《抗日根据地政权问题》的指示,规定在抗日根据地政人员组成上实行“三三制”原则,即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代表无产阶级的贫农;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代表小资产阶级;中间分子及其他分子占三分之一,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 

事件经过

1941年4月27日,中央政治局批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5月1日由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颁布。纲领经毛泽东反复修改,规定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纲领,规定了保障人权、保持政府廉洁,以及土地、工商业、文化教育和民族等方面的原则和政策。纲领规定边区参议会实行“三三制”原则,共产党员必须与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得把持包办,独断专行。纲领要求把陕甘宁边区建设成为军民一致、军政团结、政治民主、经济上有办法的对全国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地区。按照“三三制”原则,各根据地先后通过民主选举建立起临时参议会和政府机关。1941年11月,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选出的9名常驻议员中有3名共产党员。会议选出的边区政府18名委员中,有共产党员7名,略超过三分之一。共产党员徐特立当即申请退出,经大会通过,以党外人士白文焕递补。开明绅士李鼎铭极远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

事件结果及影响

共产党忠实执行“三三制”原则,在党外人士中引起强烈反响。贯彻“三三制"的原则对于战胜严重困难,增强解放区的力量,广泛吸收各抗日阶层的代表人物参加各级政府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争取和团结广大的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增强各抗日阶层的团结,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加强抗日民主政权建设,产生重大影响。

(本词条内容,由搜狗四史百科编委会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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