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3)主要有: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投资规模;
(4)资金来源;
(5)当年投资额;
(6)工程规模;
(7)开工、竣工日期;
(8)发包方式;
(9)工程筹建情况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规划部门
发改委
人防部门
园林部门
消防部门
交警部门
环保部门
土地部门
气象部门
卫生部门
水利部门
准备资料有些相同有些不同,报建单位应到相关单位及部门咨询。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
二、按登记表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
三、将登记表报送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四、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登记表;并交验立项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投资许可证及资金证明。
五、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代理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后,发还建设单位项目登记表,进入施工图文件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