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白色片。
对其它治疗不耐受或疗效不佳的严重胃肠道动力性疾病,如: 慢性特发性或糖尿病性胃轻瘫 慢性假性肠梗阻 胃食管反流病
(1)5mg/片; (2)10mg/片(按C23H29ClFN3O4计算)
口服治疗:本品应于饭前15分钟或睡前(如需第4次给药)服用。本品不可与西柚汁同服。 用量: 成人:根据病情的程度,每日总量15mg~30mg,分2~3次给药,每次5mg(剂量可以加倍)。每日最高服药剂量为30mg。 体重为25公斤~50公斤的儿童:最大剂量为5mg,每日4次。可口服片剂亦可口服混悬液。日剂量不应超过0.8mg/kg。 体重在25公斤以下的儿童:每次0.2mg/kg体重,每日3~4次。最好选用混悬液。日剂量不应超过0.8mg/kg。 在肝肾功能不全时,建议减半日用量。
有极罕见([1/10000)的QT间期延长和/或严重(个别致命性)室性心律失常的病例报道,如尖端扭转型室速、室性心动过速和心室纤颤。这些病例中的多数患者接受了合并药物(包括CYP3A4酶抑制剂)的治疗,和/或患有心脏疾病,或具有心律失常的危险因素。 其它报道的不良反应有: 一般的不良反应(]1/100[1/10) (与西沙必利的药理作用一致),可能发生一过性的腹部痉挛、肠鸣和腹泻。 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1/1000[1/100) 偶尔发生过敏反应(包括皮疹、荨麻疹和瘙痒)、一过性的轻微头痛或头晕。也有与剂量增加有关的尿频的报道。 极罕见的不良反应([1/10000) 有个别病例发生惊厥性癫痫和锥体外系反应。 可逆性的伴有或不伴有胆汁淤积的肝功能异常和支气管痉挛。 可逆性的高催乳素血症、男子女性型乳房和溢乳。
已知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止同时口服或非肠道使用强效抑制CYP3A4酶的药物,包括: 三唑类抗真菌药;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HIV蛋白酶抑制剂; 奈法唑酮; (见【药物相互作用】) 心脏病、心律失常、QT间期延长者禁用,禁止与引起QT间期延长的药物一起使用;有水、电解质紊乱的患者禁用,特别是低血钾或低血镁者禁用;心动过缓者禁用;患有其它严重心脏节律性疾病者禁用;非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禁用;先天QT间期延长或有先天QT间期延长综合征家族史者禁用;肺、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禁用; 禁用于增加胃肠道动力可造成危害的疾病(如胃肠梗阻)患者。 对早产新生儿,不建议使用本品治疗。
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应先排除心律失常的潜在危险。 具有以下心律失常危险因素的患者,应慎重使用。 严重心脏病史,包括严重室性心律失常、二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窦房结功能障碍、充血性心力衰竭、缺血性心脏病; 猝死家庭史; 肾衰竭,尤其是进行长期透析的患者;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呼吸衰竭; 电解质紊乱的危险因素,如服用排钾利尿药; 胰岛素用量的剧烈调整; 持续性呕吐和/或腹泻。 当婴幼儿和儿童发生腹泻时,应降低剂量,检查血钾水平,若结果异常,则应停药。 用药前和用药过程中应检查心电图、血电解质(钾和镁)和肾功能。 应在具有适当医疗监护措施的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本品。 应根据临床指征或至少每3个月对患者进行疗效评定。 QT间期大于450毫秒的病人或电解质紊乱的病人,不应使用本品。 本品不影响精神运动性功能,不引起镇静和嗜睡。然而,本品可加速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的吸收,如:巴比妥酸盐、酒精等,因此,同时给予应慎重。 一般不建议用于早产新生儿。如早产新生儿必须使用本品,则应在重症监护病房内使用,同时进行持续的心脏监护。每日剂量应分次服用,每次不超过0.2mg/kg,最高日剂量不得超过0.8mg/kg。
动物生殖毒性及致畸性研究表明本品不影响胚胎形成,无原始的胚胎毒性,也无致畸作用。在大量人群研究中,西沙必利不增加胎儿畸变。但孕妇,尤其是在妊娠的前三个月内应权衡利弊。 尽管经乳汁排泄的量很少,仍建议哺乳母亲勿用本品。
儿童用药应根据【用法用量】中所示的剂量慎重使用。
在老年患者,由于本品清除半衰期中度延缓,稳态血浆浓度一般会增高,故治疗剂量应酌减、慎用;
禁止合用 本品的主要代谢途径是通过CYP3A4酶进行代谢。若同时口服或非肠道使用能抑制此酶的药物,可导致血浆西沙必利浓度升高,从而增加QT间期延长和严重心律失常的危险性,心律失常包括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和尖端 扭转型室速。所以禁止与这些药物同时服用,例如: –口服或非肠道使用三唑类抗真菌药: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咪康唑、氟康唑; –口服或非肠道使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阿奇霉素、红霉素、克拉霉素、醋竹桃霉素; –HIV蛋白酶抑制剂:体外试验表明利托那韦和茚地那韦为强抑制剂,而沙奎那韦只是弱抑制剂; –奈法唑酮 ?禁止将本品与引起QT间期延长和/或尖端扭转型室速的药物同时使用。如:IA类抗心律失常药(奎尼丁、二氢奎尼丁、丙吡胺、普鲁卡因胺);Ⅲ类抗心律失常药(胺碘酮、索他洛尔);苄普地尔;卤泛群;喹诺酮类抗生素(尤其是斯帕沙星、格雷沙星、gatifloxacin、moxifloxacin);三环抗抑郁药(如阿米替林);四环抗抑郁药(如马普替林);长春胺;精神安定剂(如酚噻嗪、匹莫齐特、sertindole、氟哌啶醇,氟哌利多、舒托必利、ziprasidone);二苯马尼;抗组胺药(如阿司咪唑、特非那丁)。 不建议合用 ?本品与西柚汁同服时,引起西沙必利口服生物利用度增加约50%,建议尽量避免与西柚汁同服。 慎重合用 ?西咪替丁可引起西沙必利血浆浓度轻微升高,但无临床意义。 ?本品加速胃排空从而影响药物的吸收速率:经胃吸收的药物的吸收速率可能降低,而经小肠吸收的药物的吸收速率可能会增加(如苯二氮划类、抗凝剂、醋氨酚、H2受体阻断剂等)。 ?在病人接受抗凝剂时,凝血时间可能会增加,因此,本品开始使用后几天内及停止使用时,建议检查凝血时间以确定适宜的抗凝剂剂量。 ?苯二氮窧类及酒精的镇静作用可增加。 ?本品对胃肠道动力的效应大部分可由抗胆碱药物所阻断; ?对于某些与本品有相互作用的药物需确定其使用剂量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监测其血浆浓度。
症状:用药过量时常表现为腹部痉挛和排便次数增加。极罕见QT间期延长及室性心律失常的病例报道。 婴儿(小于1岁)过量服用时会出现轻度的镇静、情感淡漠、张力缺乏症状。 治疗:一旦用药过量,建议服用活性炭,并对病人进行密切地医疗监护。建议密切注意有无出现QT间期延长的可能性和产生尖端扭转型室速的因素,例如是否有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血钾或低血镁)和心搏徐缓。
动物: 在分离的器官,本品能防止胃的弛缓,加速胃蠕动,协调胃窦-十二指肠、小肠和大肠的运动; 在狗,本品可加强胃窦-十二指肠的消化活性,协调并加强胃排空,增加小肠、大肠的蠕动并缩短肠运动的时间,但不影响胃分泌; 本品的作用机制主要是促进肠肌间神经丛中乙酰胆碱的生理学释放; 本品不刺激毒蕈碱及烟碱受体,也不抑制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 本品主要分布于胃和肠组织中。 人类: 胃肠道动力效应: 食道:-本品可增强食道蠕动和下食道括约肌张力; -本品可防止胃内容物反流入食道并改善食道的清除率; 胃:-本品可增加胃和十二指肠收缩性与胃窦-十二指肠的协调性; -本品可减少十二指肠-胃反流; -本品可改善胃和十二指肠的排空; 肠:-本品可加强肠的运动并促进小肠和大肠的转运。 其它效应: 由于本品缺乏拟胆碱效应,故不增加基础的及五肽胃泌素引起的胃酸分泌; 由于本品相对而言缺乏多巴胺拮抗剂性质,故几乎不影响血浆催乳激素水平; 本品不影响精神运动性功能、血压、呼吸频率、体温、体重和抗凝血功能; 本品的药理作用开始于口服后30~60分钟。 电生理学研究资料表明:在一定条件下,本品可延缓心脏再极化,从而引起QT间期延长。
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彻底,1~2小时内达峰值血药浓度,半衰期为10小时。西沙必利主要通过CYP3A4酶代谢。经氧化脱烃基和芳香族的羟基化作用被广泛地代谢,几乎全部的代谢产物近似均等地经粪便、尿排泄,哺乳期乳汁排泄很少。 口服给药的绝对生物利用度约40%,血药浓度随口服剂量(5~20mg)成比例增加。 在稳定状态下,口服5mg每日三次和10mg每日三次。早晨服药前的血药浓度与晚上的峰值浓度分别波动在10~20ng/ml~30~60ng/ml与20~40ng/ml~50~100ng/ml之间。 药代动力学和稳态血浆浓度与治疗持续时间无关,伴用西咪替丁可以略微增加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 本品可以广泛地与血浆蛋白结合(97.5%)。
15~30℃干燥处保存。
20片/盒,铝箔/三层复合膜包装或铝箔/铝箔包装。
(1)铝箔/三层复合膜包装:2年。 (2)铝箔/铝箔包装: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