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通则 (按GB10789-2007“饮料通则”) 指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制品,俗称“汽水” 。不包括由 发酵法自身产生二氧化碳气的饮料。成品中二氧化碳气的含量(20℃时体积倍数)不低于2.0倍。可分为果汁型、果味型、可乐型、低热量型、其它型5种。 ★ 果蔬汁饮料类 (1)果汁(浆)及 果汁饮料类:用新鲜或冷藏水果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制品。包括果汁、果浆、 浓缩果汁、浓缩果浆、
果肉饮料、果汁饮料、果粒果汁饮料、水果饮料浓浆、水果饮料、蛋白饮料类。 (2) 蔬菜汁饮料:指在
蔬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可直接饮用的制品,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蔬菜汁的蔬菜汁饮料称为混合蔬菜汁饮料。包括蔬菜汁、蔬菜汁饮料、复合
果蔬汁、发酵蔬菜汁、食用菌饮料、藻类饮料、蕨类饮料。 ★蛋白饮料类 蛋白质含量较高的植物果实、种子或核果类、坚果类的果仁等为原料,与水按一定比例 磨浆去渣后调制所得的乳浊状液体制品。成品中蛋白质含量≥百分之0.5(m/v)。如: 豆乳、椰奶、
杏仁露。 ★包装饮用水类 密封于
塑料瓶、玻璃瓶或其它容器中不含任何
添加剂可直接饮用的水,包括
饮用天然矿泉水、
饮用纯净水和其它饮用水。 ★茶饮料类 茶叶用水浸泡后经 抽提、过滤、澄清等工艺制成的茶汤或在茶汤中加入水、糖、酸、香精、果汁或植(谷)物抽提液等调制加工而成的制品。包括茶汤饮料、果汁茶饮料、 果味茶饮料、其它茶饮料。 ★咖啡饮料类 咖啡 :以咖啡提取液或 速溶咖啡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液体饮料; 咖啡饮料:以咖啡提取液或速溶咖啡粉为原料制成的液体饮料; 去 咖啡因咖啡饮料:以去咖啡因的咖啡提取液或去咖啡因的速溶咖啡粉为原料制成的液体饮料。 ★固体饮料类 以糖、 食品添加剂、果汁或植物抽提物等为原料,加工制成的 水分含量在百分之5(m/m)以下、具有一定形状(粉末状、颗粒状、片状或块状) ,需经水冲溶后才可饮用的饮料。按原料组分不同可分为果香型、蛋白型和其它型。 ★特殊用途饮料类 通过调整饮料中天然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适应某些特殊人群营养需要的制品。此类饮料基本上是以水为基础,添加氨基酸、
牛磺酸、咖啡因、电解质、维生素等调制而成。包括 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和其它特殊用途饮料。 ★
植物饮料类 食用菌饮料:在食用菌 子实体的 浸取液或浸取液制品中加入水、
甜味料、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饮料制品。或在食用菌及其可食用培养基的发酵液中加入甜味料、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饮料; 藻类饮料:将海藻或人工繁殖的藻类,经浸取、发酵或酶解后所制得的液体中加入水、甜味料、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饮料,如 螺旋藻饮料等; 蕨类饮料 :用可食用的蕨类植物(如蕨的嫩叶),经加工制成的饮料; 可可饮料:以
可可豆,
可可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饮料; 谷物饮料 :以谷物为主要原料经调配制成的饮料; 竹(树)木饮料 :以竹(或树)木的汁液为主要原料调配制成的饮料; 其它植物饮料: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其它植物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饮料。 ★风味饮料类 果味饮料:以甜味料、酸味剂、果汁、 食用香精、茶或植物抽提液等的全部或其中的部分为原料调制而成的饮料,如橙味饮料、柠檬味饮料等。 乳味饮料:以甜味料、酸味剂、乳或乳制品、果汁、食用香精、茶或植物抽提液等全部或其中部分为原料调制而成的饮料。 茶味饮料:以茶或茶香精为主要赋香成分,
茶多酚达不到茶饮料类标准的饮料。 咖啡味饮料:以咖啡、或咖啡香精为主要赋香成分,达不到咖啡饮料类标准的饮料。 其它风味饮料:符合风味饮料定义且在上述4种类型之外的饮料。 ★其它饮料类: 以上分类中未能包括的饮料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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