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特征

笔迹特征

中文名 笔迹特征
特点 个人书写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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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笔迹的概貌特征是指纵观一篇笔迹的全貌所能发现的比较明显的基本特征。包括书写水平特征、字形特征、字体特征、字的大小特征、字的倾斜特征及整体布局等方面的特征。概貌特征是涉及范围广泛的一大特征,在字数较多的物证笔迹中,这类特征就会显露出来。在笔迹检验中,它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如果发现物证笔迹与嫌疑人样本笔迹概貌特征上的差异,一般可作为排除嫌疑的根据。如果发现这方面比较特殊的特征相符,也可作为认定结论的根据之一。

笔迹就是书写者利用书写工具在书写面上留下的痕迹,是书写动作的特点反应,反映一个人书写习惯的特殊性。而作为笔迹学,是研究不同人的书写习惯所表现出来的笔迹符号的形态特征,及其反应出来的书写者的生理 、心理状态和行为个性特点的一门科学。

局部安排特征

所谓局部安排特征,是指全篇笔迹中某些部分的安排位置和书写格式的特点。每种文体都是书写格式上的要求,但由于不同人所受文化教育的程度和接受文化教育的年代不同,对书写格式或规范的掌握和要求也不一样。于是,就形成了书写格式上的某些个人习惯特征。局部安排特征是通过笔迹的某一部分所展现的书写习惯特征,且具有较强的个性。即使在故意伪装的笔迹中,它也不容易引起书写人的特别注意而改变,在笔迹检验中要注意发现和利用这类特征。

写法

所谓写法,主要是指文字的写法,也包括其他符号的写法。字的写法,是指字的基本构成成分和以怎么样的方式构成。汉字的结构复杂,形体多样。尽管经过文字改革,大力推行文字标准化,但在人们的笔迹中仍旧是繁、简、俗、异交融。同一个字在不同人的笔迹中有不同的写法;同一个字在同一个人的笔迹中有时也有不同的写法。这样,本来就复杂的汉字写法就越来越发活跃起来。字的不同写法主要有现行规范写法、异体写法、习俗简化写法、行草写法、简缩写法和外来写法几大类。

错别字

错别字包括错字和别字两大类。由于笔迹检验涉及中低水平的笔迹较多,所以错别字是笔迹检验中经常使用的特征。一方面,书写人习惯于把某个字或某些字写错,在他还没有意识到是错字以前是不可能改正的。所以,错别字特征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另一方面,错字在人们书写中的出现率本来就比较低,而错在哪个字、那个部位,更是人各有别。所以,错别字特征具又有较强的特殊性。错别字发生存在的直接因素是文化修养、文化水平不高的表现,具有较强的个性特点。错别字特征在笔迹检验中不是普遍发生和普遍存在的现象,某些较特殊的错字和别字,在被确认的情况下,往往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同时,无论是写错的错别字还是用错的错别字字,其内部的结构、运笔等特征也是可以充分运用的。

搭配比例

搭配比例,是指笔画或偏旁之间的相对位置和大小关系。不同人写同一个字,往往由于笔画或偏旁之间的相对关系不同,形成了不同的搭配比例特征。搭配比例特征是笔迹检验中经常使用的一类特征。只要书写两画以上的字,就存在搭配比例关系。但是,它也是塑性比较高的特征,不仅书写条件的变化和书写人的故意伪装可导致个别字的搭配比例关系反正变化。即使是正常书写,前者写成的同一个字也不可能分毫不差。因此,在选择和使用搭配比例特征时,应根据笔迹变化情况,或注意搭配比例的细节,或把握其大体的搭配比例关系。

笔顺特征

笔顺特征是指在组字过程中,笔画或偏旁之间书写的先后顺序特征。笔迹学研究的笔顺特征,主要是违反笔顺规则的特征,也被称为特殊笔顺。笔顺特征具有较强的稳定性、特殊性及不易伪装性。笔顺特征是书写动力定型中主观意念最难控制的部分,是反映个人书写动作习惯总和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使在伪装笔迹时,笔顺也不大容易改变。所以,笔顺特征在笔迹检验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是笔迹鉴定中做出正确结论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果两部分笔迹的笔顺不同,相同特征就无从谈起。

笔迹鉴定学书笔迹鉴定学书

运笔特征

运笔特征,是指书写各种笔画(含连笔)的起笔、运行至收笔过程中的动作特点。运笔特征是笔迹检验中使用最多的一类特征。因为写每个笔画都有运笔特征,这是运笔特征的得天独厚之处,是其他特征所无法比拟的。但是,运笔特征也有一定的脆弱性。它容易受故意伪装和书写条件变化的影响,甚至连书写速度的变化都会带来某些运笔的改变。只要我们深入研究运笔特征的变化规律和特点,学会在动态下把握和使用运笔特征,就一定会在笔迹检验中充分发挥运笔特征的作用。

笔痕特征

笔痕特征,是指个人书写运动作用于笔尖反映在笔画中的细微征象,笔痕是笔迹的微观成分。笔痕的利用是笔迹检验技术的发展。笔痕特征虽然在不同的人和不同的笔都会表现出差别,但笔痕形成的因素很复杂,它也会出现某些变化。所以,利用笔痕特征排除嫌疑时应特别慎重。不能一看见个别笔痕特征的差异,就认为不是同一个人、同一支笔书写。笔痕特征的最可贵之处不在于否定而在于认定。如果发现笔痕特征相同,这是人的书写习惯和书写笔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存在偶然巧合,那么它就是认定同一人、同一支笔书写的重要根据。 笔迹特征不同于一般的笔迹现象,它们虽然都存在于笔迹中,但笔迹现象有真有假,只有真实反映个人笔迹特征的具体征象才是笔迹特征。从整体到局部,从宏观到微观,从语言到文字,从偏旁、到其他符号,都存在形形色色、林林总总的笔迹特征。所以,正确地掌握笔迹特征的知识及其运用的科学方法是笔迹检验的关键所在。

笔迹

         笔迹,是书写动作通过书写工具在书面上留下的痕迹,使每个人的写字所特有的形象。通过笔迹,可能反映出书写人或撰稿人的用词造句习惯,即书面语言习惯;此外还可能反映出书写人的文字布局习惯。

书写习惯是经过长期练习和书写实践活动逐渐形成的一种技能,是由语言、文字作为主要刺激物在大脑皮层建立起来的一种巩固的动力定型。

书写习惯与笔迹两者是客体与客体反映对象的关系。书写动作表现为笔迹,而书写习惯寓于书写动作之中。书写习惯只有通过笔迹才能表现出来,才能被认识和运用。因为没有笔迹就无从考察书写习惯,认识书写习惯必须从研究笔迹入手。笔迹鉴定就是通过分析比较检材笔迹与供鉴定人的样本笔迹,确定两者是否由同一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从而根据习惯体系的异同,肯定或否认检材笔迹的书写人,为司法或动提供有力的依据。

书写习惯本身具有特殊性和相对的稳定性。书写习惯的特定性表现在每个书写人的书写习惯体系是特定的,与其他人都不相同,一个人书写一定的文字手稿,在其反映出的书写动作、文字布局、书面语言三方面习惯中,有一部分习惯是很多人共有的,有一部分习惯是一部分人少有的、甚至是特有的,那些共有的、少有的、特有的书写习惯便构成各人书写习惯体系,是一习惯区别于另一习惯的本质。同时,书写习惯又有其相对的稳定性,其习惯体系能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而不发生根本的改变。书写习惯的相对稳定性是笔迹鉴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书写习惯体系可能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影响而发生改变,如生理因素、心理因素、书写工具、以及个人可以伪装等,但从总的方面讲,在一定时期内,这些改变不会对鉴定造成根本性的影响。

笔迹鉴定

笔迹鉴定是同一认定鉴定,整个鉴定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且不同方法。

(一)、分别检验

分别检验是发现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

1、判定建材笔迹特征的真实程度。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

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一致,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适应、运笔自然,笔画间搭配比例协调,书写动作规律性强,既可认定其为正常笔迹。

如检材笔迹的大小与斜度程度不均匀,书写速度不一致,运笔不自然,笔画转折生硬但书写动作有一定体系,相同的单字、笔画特征基本一致,说明它是由于客观原因或出伪装以外的其他主观因素影响形成的变化笔迹。

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不一致,书写动作不成系统,笔画弯曲、断续,且有停顿、修描痕迹,字的结构与形态不正常,动作技巧能力与语文水平不相称,一般可判定其为伪装笔迹。

2、发现和确定检材笔迹特征。发现书写动作局部特征,要对检材字迹逐字、逐画进行对照观察,找出其书写动作的规律性,其中非规范性的部分即是特征。

3、发现和确定样本笔迹特征。初步判定检材笔迹特征之后,可以此为依据,按照上述顺序和方法确定样本笔迹特征。与检材笔迹相同的特征和不同的特征都要全面寻找、对照。

(二)、比较检验

比较检验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两者之间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为综合评断提供依据。

比较检验的内容有四个方面:

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各类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对于自己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

比较笔迹特征异同的方法,是以目力观察比较为主,并借助于摄影仪、比较显微镜、幻灯片进行形态比较。

(三)、综合评断

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一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非本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两者为不同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

笔迹鉴定既要重视对差异点的评断,也要重视对符合点的评断,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确定差异点属于非本质的性质以后,就贸然做出肯定同一结论是不科学的。符合点也有本质的符合和非本质的符合之分,如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同特征的数量、质量占绝对优势,即构成本质符合性质;如果两者相同特征在数量、质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属于非本质性的符合。经过差异点和符合点的评断,如果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之间,出现了本质符合和非本质差异,或者本质差异与非本质符合的的结果,既可做出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是同一人书写或不是同一人书写的确切结论。

计算机也可作笔迹鉴别

据新华社电一套可用来鉴别笔迹的计算机系统日前在我国成功研制。这套系统不仅大大减轻了文件检验人员的劳动,而且使鉴别结果更趋客观。

这套由清华大学与公安部第二研究所合作研制的“计算机笔迹鉴别系统”,首次实现了利用计算机进行自动化的笔迹鉴别,可以准确、高效地判断不同的笔迹是否是为同一个人所书写,并可自动切分需要识别的笔迹、生成特征比对表和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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