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总督府位于澳门南湾大马路,正门面向南湾湖,由三座建筑物及花园组成,占地面积约7,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共约10,000平方米。为澳门总督办公之地。1849年由余加利子爵负责兴建。1881年由当时的澳门总督贾沙拉以21,000澳门元购入,作为官邸。它是一幢典型的葡萄牙式建筑,楼高二层,外观曾多次改动。府内曾设置澳门立法会的议事厅,但位于南湾湖的新立法会大楼於1999年启用后已经迁出。府内墙上曾装饰有19世纪中叶后历任澳督肖像,但该批画像已于1999年葡萄牙当局撤走的时候秘密运返葡萄牙,只留下画像的仿制品。门外有铁栅短墙,靠海滨堤岸原设有岗哨,置有大炮二门,50多年前拆除。
早在1623年,马士加路也正式到澳门履任“兵头”,曾以龙嵩街的圣奥斯定教堂作为临时官邸。其后,官邸设于大炮台,是为第一个澳门总督府。澳门总督府曾分别在1710年及1772年两度移迁,直到1884年后才正式使用现址。
现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之建筑物乃于1849年由佘加利子爵(Visconde do Cercal)兴建的住所,称塞尔卡尔宫。住所建筑物由建筑师阿奎诺设计,由澳门建筑商承造。1873年6月8日,澳葡政府租下此私人物业。佘加利子爵死后,其遗孀将物业出售。1881年5月17日,物业由澳门总督贾沙拉(Joaquim José da Graça)在公开拍卖购入,作为官邸并予拓建。1884年后,用作澳门总督的办公地方。1966年的一二·三事件时,澳督府曾被众多示威人士冲击,在此发生警民冲突。在1999年12月19日,最后一任澳门总督韦奇立在此进行降旗仪式,为澳门回归仪式拉开了序幕。
自1999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澳督府即被用作政府总部,作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接见宾客之用途。由于其政治代表性,不少游行请愿或示威活动都是到此为终点站,在此表达诉求。每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会设开放日,供市民及游客参观部分设施。
前座建筑为典型葡萄牙式建筑,楼高二层,主色为粉红色,白色边为界。建筑物以麻石为墙基,露台在左右两翼伸出,拱门石阶。建筑物曾多次修葺,外貌略有改变,但基本结构仍然维持原状。建筑物旁为花园。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前座地下设有行政会会议室、多功能会议厅、莲花厅及记者室等;二楼设行政长官办公室、行政会秘书处及会客和宴会厅等。中座为四层高的建筑物,原是政府总部辅助部门办事处,现已用作政府总部办公楼。而后座则是六层高的政府总部行政大楼。
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该建筑物成为政府总部,并耗资重新修缮。目前建筑物的前座主要供行政长官及各司长会客和举行其他活动之用,地下设有行政会会议室、多功能会议厅、莲花厅及记者室等。二楼设有行政长官办公室、行政会秘书处及会客和设宴用的绿、黄、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