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浙江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人。
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协道,分察在京诸司及各省刑名,至是按道办事。十七年(1752)俱定为从五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