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现象(5)群租是把毛坯房子分割成一个个独立的房间,再简单装饰装潢一下,然后以便宜价格把房子出租给很多人的现象。 群租既因其低廉的租金在社会上客观存在,又因给社区其他居民正常生活带来极大困扰而声名狼藉。
群租现象
目前,群租现象分为3种形式:
一是将客厅、房间、厨房,甚至阳台分割成若干小间,按间分租;
二是在房间内布置多张床位,按床位出租;
三是出租给单位作为集体宿舍,房东不直接进行分割。
无论哪一种,都属非正常居住形式,必然影响到相邻业主,而上海有的新建小区的业主入住率不足一半,大部分房子处于出租状态,有居民戏称自己的小区是“出租花园”、“打工公寓”。
群租现象群租产生的原因是:一是不好租房,房源有限;二是租金很高,分租的成本相对较低。要解决多人分租的问题须对症下药,多增加一些适合低收入人群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缓解多人分租的压力,而不是一味地堵,这种不符合实际的“限制人数和面积的规定”只会适得其反,治标不治本。
群租现象漫画群租客以企业员工和年轻人为主,彼此上下班时间不规律,通常在业主要休息的时候与员工下班高峰期“撞车”。尤其在小企业租赁的员工宿舍里,到晚间人员嘈杂。而半夜归来的上班族脚步一重,楼道里声控灯应声而亮,晚上租客陆续到家,走道里的灯忽闪忽灭,影响周边居民睡眠。
年轻人口角在所难免,甚至斗殴也时有发生,上门劝阻的物业人员或者保安,还会被情绪激动的当事人牵扯进来,在部分小区,甚至发生贵重物品失窃的现象,严重的还要出动“110”才能解决问题,小区警车进出频繁,业主自然觉得生活安全缺乏保障。加之群租客流动性强,物业公司却没有权力查验小区内走动人员的身份,长此以往加大小区安全隐患。
“群租房”租客多为上班族,平日购买一次性包装食品居多,吃完后将垃圾随处乱扔,影响走道环境。而且租客人多,反而对卫生状况不加维护,互相推脱。更有甚者,将一次性饭盒扔到小区内,让人十分反感。而楼道里也常弥漫阵阵烟味,群租客将烟蒂乱扔。另外,部分租客不注重公德,随处吐痰、破坏绿化情况时有发生。
据物业公司反映,群租房的生活设施报修率是小区内最高的。群租人多自然能源损耗大,一间房安装多个电表,但用电量在房屋设计时并未预计到会承担如此压力,导致跳电现象频发。电梯的使用也是问题。部分租客乘坐电梯时,常将按钮从上到下全部按一遍,如此增加用电和电梯维护的成本。但租客不交物业管理费,经常维修增加物业管理成本,费用转嫁给全体业主承担。
在高档小区,晾晒衣服不规范也会影响小区美观。另外就是非机动车随意停放。租客不愿意走到专门停车区域,或者部分小区场地有限,没有统一地方供非机动车停放,车主将车子随便一停便回到住处。于是非机动车到处可见,降低人们对小区品质以及物业管理能力的评价。
群租公寓2013年7月,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委会同市卫生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群租进行了界定,明确了群租相关各方责任,并强调建立群租综合治理机制,强化属地监管责任。《通知》明确规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出租房新政:人均面积不低于5m2
一间出租房 最多住两人
一套80平方米的公寓里竟挤住 25 个人,这就是传说中的“群租房”。昨天,市住建委会同市公安局、市规划委、市卫生局等部门就“群租”发布通知,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 5 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不能超过2 人。同时明确规定,不得将一间房间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能让租房者居住。
房屋不得按床位出租
《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 5 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 2 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通知》还要求,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即不得把房屋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居住。
“2人”与“5平方米”须同时满足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强调,“2人”与“5平方米”的要求不是“或”,而是“且”。“例如一间卧室面积达25平方米,也不能只满足人均5平方米的要求让5个租客租住。”
《通知》还要求,将面积标准、居住人数、限制条件等写入租房合同和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物业和房管单位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书面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存档备查。房地产中介也须遵守此《通知》提供服务。
无奈之举管理先锋亦步亦趋
“房办管不了,税务只管税,警署也不能常来常往,工商只管得到有执照的”,群租逐渐成了“多不管”空白地带。但业主意难平。对群租“恶状”投诉增多,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居委会无法坐视不理,自发形成一些简单的制度,试图管理群租行为。其中有些并不符合法律规范,有些则打擦边球,但是出发点明确,既然目前多方不管,民间的“土方”也能给人启发。
物业与各职能部门联合
没有业委会的小区,由物业和各职能部门联合,清理小区内群租房。首先核对身份证,然后据此发放出入证,再对此进行定期检查。如果租客强烈反对的,物业只能和房东商量,是否换小区租房。此举问题在于,有些房东出租一走了之,难现首尾。有时候为了管理,多收取物业费,找租客无济于事。而且收取这种费用可能不符合物价局规定。
定期检查租客房屋
租客进出采用登记方式。物业、居委会、警署每半个月要上门联合检查,禁止在阳台内进行分割,高空抛物,乱扔垃圾。同时物业专门制作小守则,写有小区内租房的规章制度,定期在小区内发放。或者让保安在新租客进出时发放,尽量减少口头劝阻警告,避免产生误会。
承诺书管住二房东
上海绿城的居委会主任蔡志兴介绍,绿城一来对所有群租房清理登记。二来二房东要承担2.5%的租赁税,并且签订治安消防责任承诺书。三是从7月1日开始,新临时公约生效,承诺不转租,不分割的房源,方可办理入租手续。居委会联合工商、社保大队、税务、房办,免费为租客办理出入证,每月要求租客持证到居委会盖章,出入证一季度更换一次颜色。
人均承租标准写入《业主公约》
上海市房地局称,针对当前住宅租赁中暴露出的分割搭建、二房东转租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大“群租”整治力度,该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抓紧完善业主公约,增补规范租赁行为相关条款的通知》,引导业主通过自律,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群租”现象的整治力度。
《业主公约》的增补条款明确,居住房屋租赁必须符合本市规定的房屋出租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
去年12月,上海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将“居住房屋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小间或按床位出租或转租”的行为定性为违规经营社会旅馆,必须在限期内予以改正。
根据该规定,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出租给家庭居住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住宅小区居住房屋出租或转租给单位用于员工宿舍的,也应该符合上述标准。
群租现象法学家:四剂良方规范群租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宋锡祥:近来上海和其他地区的群租现象日益突出,宋锡祥认为应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应对:
1、从立法方面来看,建议上海市立法部门,对《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进行修改,增加规范群租行为的相关条款:包括对房屋群租作出界定、明确群租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设置必要的出租条件和禁止条件;
2、从执法方面来看,应加强治安管理,组织本市公安、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工商、劳动、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等部门,参照既顾全全局利益又照顾局部利益,既满足产权人利益又照顾相邻关系人利益,既鼓励社会效率又主张社会公正,既有抬高门槛的入门条件,又有补充救济的疏导出口的精神,协同制定具体的群租出租条件和群租承租条件,抑制群租带来的暴利,居委会干部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出租房屋的登记工作;
3、通过税收等手段对群租进行市场调控。主要是对部分逃税人群加大查处力度,加重处罚。对于房东群租所得的超额利润依照个人所得税的细则征税。同时,对于明显存在群租行为的房东收取高额物业管理费,并加收清扫费、维修费等其他设施维护费用。通过这一手段来提高群租行为的进入成本,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本身的循环作用来遏制这一现象;
4、通过“业主公约”中对群租现象进行规范。总之,通过多管齐下的手段,对群租现象进行综合治理,将群租现象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社会学家顾晓鸣:群租,由来已久。上海老早就有“七十二家房客”,这就是群租。群租,全世界都有,去美国游学,哈佛大学旁边的一间公寓房,隔成四间,一个月135美元。所以,对于群租不要视为洪水猛兽。我认为群租没有什么不好,关键是管理要跟上。群租和“拼车”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在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对资源的一种合理利用,有其合理性和积极意义。上海作为一个开放的都市,应该以一种开放的眼光来对待这种新的居住形态,这是低收入群体在自发地谋求生活成本和生活质量的最合理比例,是一种生存本能。市中心那些空置的楼盘都群租出去,有什么不好呢?空置等于城市空间被浪费,基础设施被浪费。群租就是对这种浪费,这种城市空间不平衡问题的一种挑战。这样空置得到了有效控制,利用率提高,增加了市中心的人气,又节能减耗,减少了个人乃至整个社会的成本,别的不说,仅交通一项就可大为节约。
综合治理群租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许海波律师:群租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一方面,群租会向家庭旅馆方向发展,容易发生变相逃税、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对社区内群租现象难以管理,易带来社区安全隐患。因此,对“群租”进行适当的行政和立法干预是应该的。但是同时不能忽视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权和生存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的规定,国家保障和尊重人权。生存权和居住权是每一个城市居民最基本的人权。尤其对于一些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来说,租房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而对那些进城务工的人员来说,租金支付能力更低。如果盲目取缔群租,低收入群体的人权会受到侵害,违反宪法。说到底,群租需要综合治理,在加强政策立法和行政管理的同时,也需要一些人文关怀。
占比较小,难撼整个市场
《通知》一经发出,网络上立即掀起讨论热潮。合租一族最关心的就是,叫停群租难免会推高房租?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北京房屋租赁价格一直呈现稳定上涨趋势,群租的比重较小,短期内难以影响到整个租赁市场。
链家地产副总裁林倩认为,根据相关统计,不符合规定的群租现象所在比重约为整个租赁市场的5%,比例较小。《通知》的出台给了正规的分租“名正言顺”的渠道,而且是可以基本满足租房者的需求。“以一套两居室为例,按照规定,两间卧室与客厅均可以居住两人,一共可以住6人。”正是因为有“法”可循,原本打算整套出租的业主完全可以将房子变为符合规定的分租、合租。林倩表示,北京的租金水平的未来趋势依然是稳定上涨。随着更多公租房的建设以及分租更合理合法,北京租赁市场价格的上涨趋势才有可能放缓。
市房协秘书长陈志坦言,群租乱象被遏制后,个人承担的租金肯定会略涨,但租户应该更注重正规合租带来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保障以及居住舒适度、个人隐私方面的提高。至于房价是否会因此上涨,陈志认为决定房价上涨的是房地产的买卖关系,并非不具备购房能力的租户与出租方之间的租赁关系,所以完全不可“划等号”。
群租成了大城市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心病,治理群租有着广泛的民意基础。一间房子被切割成豆腐块般的若干房间,有可能破坏房子的承重结构。一套房子住进十几个人,也会平添很多安全隐患。人一多噪音势必增加,不管是聚众哄闹还是轮流洗澡,都会扰得四邻不安。人一多难免鱼龙混杂,小区的治安状况会受到影响。就算房客全是遵纪守法的高素质人员,人多也必然增加小区公共资源的消耗(比如电梯的使用率会大为提高),由此增加的费用却需分摊到其他业主头上,这并不公平。此外,物业公司收益没有增加,工作量却增加了。普通业主和群租房客之间矛盾重重,业主不断地到物业公司或者房管部门去投诉,而物业公司也愿意配合业主下逐客令,房管部门对群租的限制措施也越来越细,群租的生存空间日益狭小。
可是群租也有着非常现实的因由,也代表着特定群体的利益。如果不是经济窘迫,没有人愿意选择居住环境恶劣的群租方式。这些年来,大城市的房价一路走高,远远超出了一般收入阶层的承受能力,更不用说收入低微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在“就业难”的形势下刚刚谋得一份工作或者正处在找工作阶段的大学毕业生。对他们来说,别说是买房子,就是租房子也得精打细算,要么到城市的远郊租一个相对便宜的房子,每天在上班路上花费大量时间;要么在近处多人合租一套房子,以狭窄的空间换取就近上班的便利。他们并不想成为别人的眼中钉,可是别无选择。在这样的情况下,“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的规定将为他们在城市里谋生制造巨大的麻烦。如果没有配套政策来安置他们,仅仅强调严格执行规定,其可能带来的问题将远远大于群租本身的危害。
一边是业主和物业的抱怨,一边是群租房客们的实际困难,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有关部门出台政策时应该慎之又慎,兼顾各方利益。
严格说起来,业主和房客之争是在现阶段发展不均衡的状况下,两个群体生存空间交汇所不可避免的摩擦。这是个牵涉面很广的社会问题,远不是房管部门一家所能解决的。这需要更高的决策部门来统筹处置,需要动用更高的智慧来寻求办法,需要用更均衡的发展来消化积弊。长远来说,房客们的收入提高了,问题就彻底解决了。短期来说,房价降下来或者政府提供的廉租房足够多了,燃眉之急就消除了。
北京明年将基本杜绝群租房
到2014年底,北京将基本杜绝群租房。这是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房屋违法出租问题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的。从下月起,北京将启动全市出租房屋信息调查,各区县至少选择两个群租严重的小区,纳入全市重点治理范围。从明年3月起至明年年底,集中开展治理违法租房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