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学校名。北魏太和十九年(495),在洛阳立国子、太学、四门小学。四门学始此。北齐改四门小学置,隶国子监,设博士、助教各二十员,学生三百人,教授学生五经文字。隋朝沿置,博士、助教各五员,学生三百六十人。文帝开皇十三年(593)罢。唐复置,隶国子监,设士、助教各六人,直讲四人,学生一千三百人,五百人为七品以上及侯伯子男之子,八百人为庶人子弟之俊异者。宋亦曾置。亦称“四门馆”。
在校学生享受供膳,但要向老师行“束”之礼。所谓“束”,即“束脩”,就是学生与老师初次见面时敬奉的礼物。这种礼仪,据说孔子时代已经实行,但到唐代才成为明文规定,礼物轻重,因学校性质而定。国子学和太学,每人送绢三匹;四门学二匹;其他学一匹。绢之外还有酒肉,数量不定。送礼之时还要举行一定的缴纳仪式,目的是密切师生关系。[1]
国子监分为国子学、太学、广文馆、四门馆、律学、书学、算学,它们并不是按照专科本科分的,是按照他们父辈的爵位官职勋爵来分等级进入不同的学习机构进行学习,学习的内容也不同。其中四门馆是其中的一类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