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解放以前,农奴制社会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藏族阶层。
政教合一、三等九级的社会
西藏藏族总人口 98万余人
农奴主占 5%
农奴、奴隶占 95%
农奴主由寺院(上层僧侣),官家和贵族及其代理人组成。历代被封为贵族的大约四百家左右。1959年以前,噶厦系统共有贵族197户,其中大贵族25户,中等贵族26户,小贵族146户。 拥有经济实权的上层喇嘛约400余人。农奴主过着奢侈、腐朽的生活。
农奴其他两个阶层“差巴”和“堆穷”等阶层组成。占农奴60—70%的“差巴”,是给农奴主支差的人。
“堆穷”意为小户,主要是差巴破产后形成的。其社会地位比“差巴”低,生活比差巴苦。“堆穷”约占农奴的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