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存在于第一次工业革命到第二次工业革命之间,第一次工业革命后形成了资本主义的自由资本阶段,对国外的经济掠夺主要表现就是掠夺殖民地的原材料和侵占殖民地的销售市场,把掠夺的原材料运到本国进行加工,然后出售到殖民地市场以获得高额的利润,这种侵略以坚船利炮为手段进行的,到了第二次工业革命后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其对殖民地的经济侵略也随之改变由原来的单一的商品输出改变为以资本输出为主,商品输出为辅的模式。发展至今的国际市场就是很流行的经常被提及的商品倾销,但又有些不同,商品倾销是低价的,在殖民地的倾销是高价的。
《南京条约》商品输出,顾名思义,就是西方列强向中国倾销工业品和掠夺原料,这些商品包括鸦片、西方列强本国的手工工厂所生产的产品,或者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很少),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和原料,剥削中国人民。商品输出较资本输出时间早,在1840年至1895《马关条约》签订年间里,绝大部分都是商品输出。其本质是控制殖民地的市场。
资本输出是用过剩资本向其他国家投资或贷款,例如在中国投资开办工厂,借大量高额利息的国债(如《辛丑条约》规定赔4.5亿两白银清政府无力支付,只得向帝国主义国家大借外债),或者利用雄厚的资本取得在中国的铁路权(《中法条约》规定)、开矿权等等。其本质是通过资本控制殖民地的经济命脉(危机更加加深和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