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均沾

利益均沾

出处 望厦条约
中文名 利益均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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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词语:利益均沾 (lì yì jūn zhān)

解释:有好处,大家都有一份。指平等合理地取得各自应有的利益。

出处:《清史稿·邦交志》:“以各用法律治本国人民、特援最惠国利益均沾之例载入约中,迄未行。”

示例:还包括瑞典、挪威、奥地利、意大利,都来谋求“~”。 ——霍达《补天裂》第五章

一体均沾

“ 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在通商、航海、税收和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现时或将来所给予的任何第三国同样的一切优惠、特权或豁免等待遇。“最惠国待遇”的取得,必有平等条约作为依据,而且是相互对等给予的。这种做法是国际间发展正常贸易,消除贸易歧视的一种手段。我们今天的“ 世界贸易组织”就是互相给予了“最惠国待遇”的国际间贸易集团。

后续

关于“门户开放”政策。十九世纪末期,西方列强在中国掀起了强占租借地和瓜分势力范围的狂潮,但美国因正忙于在全球范围内与西班牙进行争夺菲律宾和中美洲波多黎各的战争,没有赶上对中国的瓜分,于是在1899年,美国国务卿海约翰分别照会英、法、俄、日、意、德六国,首次提出了“门户开放”政策。其主要内容为:首先,美国承认列强在中国的租借地和“势力范围”;其次,美国可在一切“势力范围”内享有贸易自由,与列强同等低关税等一切权益。由于十九世纪末美国经济政治实力的大幅度的上升(1894年,其工业总产值开始居世界第一位;1898年在美西战争中大败西班牙并夺取了其殖民地菲律宾和波多黎各。),这个政策的提出,没有遭到其他国家的明确反对,它也标志着美国的对华外交政策由长期追随英国而开始变为独立。这个政策在1921底-1922初的华盛顿会议上所签署的《九国公约》中得到强调和重申,也成了美国用来排济其他国家在华利益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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