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9月至1983年8月,新疆建筑工程学校工民建专业学习;
1983年8月至1991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建筑公司干部、工程科副科长、施工队长、副经理(其间:1984年10月至1987年8月,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巴州分校工民建专业学习);
1991年1月至1993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1993年8月至1994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建设局建筑管理科科长;
1994年6月至1998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建设局副局长(其间:1995年3月至1995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党委党校县处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年5月至2002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委副书记(1996年8月至1998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年2月至2003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委副书记、政协党组书记(2000年3月至2002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3年4月至2005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委书记;
2005年7月至2006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委书记;
2006年9月至2010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党委常委、库尔勒市委书记;
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州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12年2月至2015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州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党委书记;
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17年02月至2017年0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昌吉州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17年3月至2022年01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2022年0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1][2]
九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2015年12月7日,昌吉州召开干部大会,宣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对昌吉州党委主要领导进行调整的决定:赵青任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委员、常委、书记。
2017年2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赵青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3]
2017年3月19日,昌吉州召开干部大会决定,免去赵青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8年1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赵青为自治区副主席。[4]
2022年1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赵青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的决定;补选赵青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当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