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1月出生于湖南省长沙市。他在青少年时期就追求进步思想,心忧国运,以争取中华民族解放为己任。
1947年夏在南岳国师附中学习期间,积极发动和组织“六·二”反饥饿、反迫害大游行。
1948年在湖南大学就读期间,组织“火星社”与歌咏队,从事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学生运动,并于194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5月,由党组织派往湖南人民解放总队湘中一支队参加武装斗争,任政治部副主任,为湖南的解放作出了贡献。
1949年10月至1952年10月,刘正同志历任湖南省益阳军分区司令部秘书、湖南省委征粮与土改调查队队员、益阳地委办公室干事、湖南省土改委员会调研科科员、副科长。
1952年11月至1954年11月,任湖南省委副书记周惠同志秘书。
1954年11月至1957年6月,先后任湖南省长沙县委副书记、书记。他积极参与土地改革,努力恢复和发展经济,为巩固新生政权、稳定社会秩序、改善人民生活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957年6月至1967年1月,历任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省委农村政治部副主任。他坚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为省委决策提供了大量有益建议,曾总结了黔阳县秀建大队实行超产全奖、减产全罚的产量责任制即包产到户的试点成功经验,并建议在全省农村推广。“文化大革命”期间,刘正同志受冲击,被下放五七干校劳动。
1972年9月至1976年10月,先后任衡东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省委社队企业调查组组员。
1976年10月至1981年12月,先后任邵阳地委秘书长、邵阳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他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坚决贯彻党中央一系列拨乱反正的方针政策,清除“左”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发展生产,促进了当地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得到了干部群众的高度评价。
1981年12月至1983年2月,任湖南省委常委。
1983年2月至1985年6月,任湖南省委书记(时设省委第一书记)、省长。
1985年6月至1988年1月,任湖南省委副书记。
1988年1月至1989年12月,任湖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
1989年12月至1998年1月,任湖南省政协主席。[2]
1998年1月,刘正同志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后,继续关心党的建设和湖南的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加省委、省政协的一些活动,并担任湖南省人民政府督学总顾问、炎帝陵基金会会长、湖南省全面修复南岳大庙委员会主任、湖南书画研究院名誉院长等职务。
2006年6月6日在长沙逝世,享年7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