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刚(1187一1268) 字南夫,又字南强,号容斋,吉水县人。从小博览群书,工文章,被名儒真德秀赞为“典雅”。嘉定十六年(1223)中进士,历官迪功郎、永丰县(今广丰县)主簿、从政郎、静江军 (治今桂林市)节度推官、江州教授兼濂溪书院山长,后又以通直郎知崇仁县,任鄂州 (治今武昌) 通判、左藏东库、泰州添差通判、知韶州(治今韶关市)、朝奉郎、建昌军(治今南城县) 仙都观主管等。在任左藏东库一职时,当权者想通过增发纸币来解决财政困难,元刚进行抵制。监守自盗在中国历史上是司空见惯之事。一次,元刚监管的钱库失窃,人们推断,归罪于元刚,但经调查,乃看守人员疏忽所致。元刚为官清廉,去世时,家无人殓棺材。3年后,生前友人缪元德出钱为之人殓下葬。宋理宗时,曾立廉、贪二碑,对本朝已故官员进行奖、惩,云刚居廉碑第四。
《词科类稿》《家庭漫录》《容斋杂著》等,另编有《孝经》《论语》《孟子》简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