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证件

出境证件

中文名 出境证件
定义 相关人员将需要办理出入境证件
一次制度施行时间 2018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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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领表——填表——交表——受理——领回执——照相——邮寄——交费——领证

准备材料

回执

准备好相应材料后(外文证明材料需到指定的翻译公司译为中文),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

您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出境证件出境证件1、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供户口卡片)、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须复印首页和本人资料页)。户口簿与身份证项目不一致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或落户手续,迁户落户的身份证签发地须做相应的变更,非北京户籍人员须提供暂住证或定居国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2寸直边正面免冠淡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贴在申请表的相片位置,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尺寸见申请表。

3、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登记备案人员仍须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4、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申请被受理后,请持《取证回执》和身份证在接待大厅拍摄数码证件专用照片。如委托邮局递送证件,请到邮政速递局设在接待大厅一层的服务台办理相应手续。

注:使用邮政速递业务可以提前2天领取证件。(已办理加急的不再提前)

取证时须本人持《取证回执》执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交费后领取证件,确因帮不能本人领取的,须写委托书,受托人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后方可领取。

制作完毕的证件最长保管期为三个月,过期不领取的,予以销毁。

办理制度

出境证件出境证件2018年4月26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移民管理局在发布会上通报,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办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制度,确保申请人到出入境接待窗口一次即可完成申办护照等出入境证件的全部手续。

“只跑一次”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是优化办理证照流程,将原来办理证照需要的制证照片采集、指纹采集、申请材料提交、面见核查、证件缴费这些分散于不同时间段、不同场所的各个环节集中在同一时间、同一场所办理。

二是“绿色通道”办证,增加紧急办证事项范围,为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以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情况的人员提供“说走就走”的加急办证服务。

三是“非工作日办证”,为上班族办理证照提供周六、办证高峰以及节假日前延时、错峰受理申请服务。

四是“缩短异地办证时间”,跨省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的审批时限由30日缩短至20日。

五是“一张表单”,一人同时申请多本证件只需交一张申请表,取一个号,并可根据申请人需求同步寄送。

六是“一网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预约办证平台提前预约,方便申请人按预约时间段到出入境接待窗口申办出入境证件手续。同时,提供申请人自愿选择双向速递邮寄出入境证件服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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