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书是作者在北京师范大学讲演原稿基础上经四次修改而成的。
全书共分十二章,探讨了一系列伦理学问题。作者认为,道德乃人类共同生活方法的别名,因此,人类之起源即道德之起源。共同生活方法成为礼俗,历时久远而固定下来,引起人心惊骇,道德研究便从此开始。伦理学者是研究道德的善恶问题的。伦理学以人类行为为研究对象,行为的价值以其内容及制约态度为着眼点,以养成品性为归宿。至道德的意义又附于理想化和社会化之二作用,伦理学即研究理想的社会的自我应采取何种行为,具有如何品性,抱如何襟期之学问。在第三章,作者专门讨论了行为与品性的道德意义。有意识的活动可称为道德活动,人的行为叮分为道德的、非道德的和不道德的。品性由意志活动之反覆、境遇、禀赋三要素决定。因此,作者进一步分析了意志自由问题。作者举出神学、哲学、科学对此问题的见解,认为心理学所发见意志活动的各原因最为确实,但也只能证明意志活动动之有因,而不能证明其自由问题,作者认为,所谓意志自由,即人之决意于人格之本性中有其理由或原因,意志自由含有选择自由之意,意志自由的伦理意义在于为道德责任提供了依据,否定了意志自由,道德责任则无从谈起。
作者认为,辨别营恶的基础是该行为所产生的结果,道德评价以人生目的勾基础。也就是说,道德是达到目的的手段,道德的根本条件是自律。人的行为从主观来看,其动机在求良心的满足,人格的显现;从客观来看,其结果为生活的发展与完成。人生最高目的为至善,手段必须受此最高目的的规定。
第六章,作者探讨了道德生活的里面—一良心问题,从主观的道德意识来看,当为之感情、判断及决意皆为人性所固有。道德的要求即此主观的当为之感务必与至善的理想一致。良心既在此主观的道德意识中萌芽的。现实的良心,来自社会生活的经验及教育之后发培育。良心作用最重要的是知道德上的理想何在,据此币辨别善恶。正确的良心作用必须具备两个根本条件:完全明彻和经验十全。主观的偏见会妨害伦理的良心活动,良心与社会互相影响,其进化是无穷期的。
在“道德生活之自我”一章,作者从”找与非找,,的论述开始,分析了克己与自执、自爱与仁爱扣真我的实现问颗。
第十一章论德。在明确至善是理想,实现是理想之本务之后,躬行实践,反复习惯而成善良之品性,乃名为“德”。德包括节制、勇敢、公正、明哲等品性,作者分别对四种品性作了阐述。
最后一章,作者谈到道德的进步与人生观,认为道德是随人类社会进步而不断进步的,分析了乐观派和厌世派的人生观,人类向至善理想的趋近是无止境的。
作者在本书中提出一些富有启发性的观点,但其分析还不深入,研究方法有待更新。
北京京华印书局1924年1月出版,6.4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