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敏之1933年四月出生于河南省丰润县丰登坞乡杨家庄
读书时期在村里积极参加抗日组织儿童团活动,后入唐山省立中学就学
1947年因家庭困难而辍学。同年参加革命工作,先后在中国共产党开办的丰润县银行任会计、会计股长。
1948年冬选调入冀东区党委南下工作团第三大队第八中队,不久随军南下。
1949年7月在河南新郑加入中国共产党。11月进入湖南,分配到湘南工作。先后在零陵地区干部学校和零陵地委任会计和总务长。
1952年9月至1954年10月,任江华县一区、四区区委副书记、书记和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1954年11月调衡阳,先后任湘南区委党校教研科长、衡阳地区科技办公室副主任、衡阳市委宣传部长、市委常委、秘书长。
“文化大革命”中遭冲击,下放到市五七干校劳动。
1970年2月后,任衡阳市第三机械厂革委会主任、市革委会办事组副组长、市工交办副主任、主任。
1973年11月后,任中共衡阳地委宣传部副部长、衡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1983年8月,衡阳地区与衡阳市合并,地改市,任衡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1985年任中共衡阳市委书记。
1988年3月至1998年9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1994年兼任湖南省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是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十三大、十四大代表,十三届、十四届中央纪委委员。
2014年7月29日凌晨2时28分,因糖尿病并发症在湖南长沙去世,享年81岁。[1]
杨敏之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光辉的一生、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的一生。 他的杰出业绩和崇高风范,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