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09--1998.07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思想政治专业学习
1998.07--2000.12 湖南商学院管理系辅导员、团支部书记 (其间:1999.06--2000.12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横板桥镇下乡支教扶贫)
2000.12--2004.12 湖南商学院团委副书记(正科)
2004.12--2007.08 湖南商学院团委书记(副处) (其间:2003.09--2006.06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高等教育管理学专业学习,获教育学硕士学位)
2007.08--2014.01 湖南商学院团委书记(正处)(其间:2007.09—2013.06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4.01--2016.08 湖南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部书记 (其间:2014.03—2016.08 挂任岳阳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6.08--2016.11 邵阳市大祥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候选人
2016.11--2018.09 邵阳市大祥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018.09--2020.01 邵阳市大祥区委员会书记
2020.01-- 2021.07 邵阳市大祥区委员会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2.01-- 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任衡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1]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
2016年11月29日,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黄艳娥当选为湖南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区长。[3]
2021年7月16日,邵阳市大祥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大会,市委关于邵阳市大祥区主要领导干部调整的决定:黄艳娥不再担任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4]
2022年1月1日,衡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黄艳娥当选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