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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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介绍

“首付贷”是指在购房人首付资金不足时,地产中介或金融机构能够为其提供资金拆借。对于一些房屋总价较高的一线城市来说,“首付贷”的存在可以让部分购房者的实际首付约降至10%。“首付贷”的风险在于认购首付贷背后的市场需求或有投资、投机的身影,而非刚性需求。此外,也忽视了传统的信贷风险审查程序。

摸底排查

上海严查

2016年3月10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向会员单位发出通知,要求会员单位于2016年3月10日将本公司涉及“首付贷”或其他高杠杆放贷的具体情况上报协会,协会将梳理产品数量、模式以及金额。这是继深圳、北京启动首付贷摸底排查以来,上海出台的“首付贷”排查措施。

北京停售

2016年4月19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清理“首付贷”类业务的通知》,成为国内继深圳、上海之后,第三个叫停“首付贷”的城市。

北京网贷行业协会称,各机构自即日起全面清理、停止新增的“首付贷”类业务,存量业务妥善消化和处置。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将“首付贷”类业务交易额、存量、投资人数量等业务的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反馈给协会秘书处。协会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相关事件

2016年2月2日首付比例下调和2月19日契税和营业税调整后,房价在春节后持续跳涨。市场中首付贷、众筹购房等新兴“场外加杠杆”贷款模式带来的风险开始受到监管层重视。[1]

2016年8月,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工信部、国税总局、工商局、银监会等七部委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文件,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中介机构不得强迫委托人选择其指定的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2]

2016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严打首付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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