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曾佩

田曾佩

中文名 田曾佩
性别
民族 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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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45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94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开大学文学院外语系肄业。

1945年至1949年在天津一中学习,加入中国民主青年同盟,任天津市一中地下党支部书记,在南开大学文学院外语系学习,任地下党支部委员。

1949年至1951年任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天津市委干事、秘书。

1951年至1952年在苏联中央团校学习。

1952年至1954年在中央团校学习,任青年团华北工委青工部副科长。

1954年至1958年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外交外贸干部处干事。

1958年至1970年任外交部党委办公室副科长、人事司组织处科长、政治部副处长。

1970年至1973年任外交部苏联东欧司副处长、处长。

1973年至1976年任外交部苏联东欧司副司长。

1976年至1984年任中国驻苏联使馆参赞,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公使衔参赞。

1984年至1985年任中国驻捷克斯洛伐克大使。

1985年至1986年任外交部苏联东欧司司长。

1986年至1988年4月任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

1988年4月至1998年3月任外交部副部长(正部长级)、党委委员、党委书记。

1990年6月后曾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外事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二、三次会议新闻发言人。[2][1]

职务任免

1998年3月16日,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任命田曾佩为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外事委员会主任。[3]

人物专访

田曾佩:立足国情推动志愿服务立法

田曾佩田曾佩全国政协常委、外事委员会主任田曾佩是位资深外交家。 往来四海、眼观全球,他对志愿服务事业有着独特的感触。 2001年的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由曾任驻加拿大大使的张毅君领衔,田曾佩和秦华孙等5位老外交官联名,提出了“建议引进外国志愿者人才协助西部大开发”的提案。

“外国人到中国志愿服务的事,以前就有。新西兰的路易﹒艾黎、加拿大的白求恩大夫都很有名。今天,由于中国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对中国有强烈兴趣和友好感情的外国人大大增加。”田曾佩委员从历史说到现实:西部开发是以新的科学技术实行以人为本的开发,对于国际上有志于改善生态、保护环境、消除贫困的人士会有很大吸引力。

由于这份特殊的提案,这群老外交官对中国志愿服务事业投入了更多的关注。田曾佩说:“中国志愿服务事业深入、持久的发展,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和保障。比如,承认志愿服务在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中的作用,规定志愿者的权利、义务,对志愿组织在筹集社会资金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等等。”

田曾佩举例说,从世界范围看,对公民参与志愿服务提出要求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制度,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像法国规定,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符合条件者必须履行国民志愿役﹔韩国规定中学生每年必须参加志愿服务40小时﹔日本政府立法,将邮政储蓄利息部分的30%抽出,设立志愿者活动专项基金……“当然,制定有关志愿服务的全国性法律或法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立足国情,加强调研,加强试点,逐步推进,使志愿服务最终成为一项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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