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文名称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党委书记 廖晓燕
上级机关 湘潭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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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机构职能一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2]

2、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区域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我市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2]

3、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证券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其它调控政策的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宏观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2]

4、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2]

5、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利用外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国家、省和市拨款的建设项目;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2]

机构职能二

6、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 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以工代赈扶贫规划和计划,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协调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发展规划;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进步规划、政策,指导协调全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发展,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2]

7、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结构、布局和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国内外第三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方向,促进第三产业结构优化和第一、第二产业的协调发展。[2]

8、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合作、协作工作。[2]

9、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市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引导和调控市场;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2]

10、做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2]

11、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人与社会及自然和谐发展,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利用的政策建议;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2]

12、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2]

13、拟订或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有关地方性行政规章,参与有关规章的实施。[2]

14、受市人民政府委托,领导和管理市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市工程咨询公司。[2]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

各科室办工作职责

科室一

1、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保密和对外宣传接待、信访、政务督办、提案、议案的办理及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委机关财务、车辆和其他资产管理;负责系统信息网络规划、建设与管理,推进办化自动化工作。[2]

2、综合科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分析研究全市经济形势、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并提出相应政策措施;组织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2]

3、法规科(加挂湘潭市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湘潭市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牌子)
组织、协调有关地方性政策和办法的起草;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需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初审;承担市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的工作。[2]

4、改革科(加挂湘潭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有关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前的论证,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规划、方案、实施中的衔接配套问题;指导和协调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承担湘潭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2]

5、投资科(加挂湘潭市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办公室牌子)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安排国、省拨款的建设项目,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专项建设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研究提出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计划,组织协调重大项目的实施;按国省和市里的规定,审批、核准、登记备案和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

科室二

6、商务科
监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状况,研究提出利用外资战略,提出利用外资规划,组织协调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拟订和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承办限额以上外资重大项目和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有关工作;负责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进出口计划。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监督使用情况。负责全市商品市场、物流中心等商品流通行业的宏观管理,协调安排国省拨款的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项目的实施。[2]

7、农村经济科
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形势;研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的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编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申报和安排相关行业的项目,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编制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2]

8、工业交通能源科(加挂湘潭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负责全市工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组织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承担需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安排相应的技术改造投资资金;协调、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参与研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模及相关政策;研究全市能源、交通等发展战略;衔接平衡能源、交通等行业规划、专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 ,规划能源、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审核、申报和安排能源、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监测和分析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的建设发展状况,参与制订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承担湘潭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管理经济动员信息系统,制定经济动员预案,组织演练,协调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中军事与经济的关系。[2]

9、高技术产业科
监测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和产业技术的发展动态,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衔接平衡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制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化基地以及需报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技术中心项目;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安排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投资计划;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和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2]

10、社会发展科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发展政策,参与拟订和协调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就业、劳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社会保障、新闻出版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和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申报和下达全市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新建、变更和撤销的审核工作。[2]

科室三

11、组织干部科
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编制、培训、劳动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等工作;按照权限负责抓好归口单位干部管理工作,指导战略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本委机关干部的岗位责任考评考核工作。[2]

12、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贯彻党和国家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负责把离退休干部组织起来,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负责老龄,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医疗保健等有关工作。[2]

13、地区科:组织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牵头负责环境保护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的重大问题(以上职能从湘潭市长株潭一体化办公室 湘潭市区域经济协作办公室划入);负责中部崛起相关政策对接研究及有关组织协调工作。[2]

14、监察室
负责本机关和指导归口管理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对归口管理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实行监督;负责对归口管理单位的干部考核、任免提出意见;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违纪案件。[2]

15、湘潭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负责对国家和省市出资的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提出和实施稽察工作计划,负责稽察报告的审核、上报和下达;负责制定稽察工作规章;负责稽察特派员的管理和培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2]

16、湘潭市第三产业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市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预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和改革的趋势;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设;负责全市第三产业主要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修订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安排第三产业引导资金。衔接平衡第三产业与第一、第二产业协调发展。承担湘潭市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2]

领导信息

廖晓燕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委全面工作、代管农村经济科。[3]

史和平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分管投资科(投资局)、市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市重大项目开发前期工作办公室、工程咨询公司。[3]

聂沛君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分管社会发展科、三产办。[3]

胡 文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协助分管法规科、机关工会、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3]

张 璧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分管办公室、商务科、人事科。[3]

李劲松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分管工业高技术产业科、交通能源科(湘潭市能源局)。[3]

文亦良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协助分管综合科、改革和地区科、环资科(地区经济科)。[3]

罗学文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协助分管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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