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维雍

阚维雍

中文名 阚维雍
职业 军人
主要成就 国民政府于1945年10月追晋阚维雍为陆军中将师长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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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1900年出生于柳州一个传统知识分子家庭。

1919年五四运动之后,年仅19岁的他弃医从戎,此后屡立军功。

1942年升任国民党陆军131师少将师长,驻防在中越边境的南宁担任桂西南防务。

1944年,日军发动豫湘桂战役。同年9月,阚维雍率部抵桂林,与友军执行坚守桂林的任务。

1944年11月9日,阚维雍率部与日军浴血奋战十个昼夜,最终弹尽粮绝。他在日寇重兵围困,部队大部伤亡,主帅决意弃城逃跑的情况下,自戕殉国,实现了自己“城破人亡”的铿锵誓言,年仅44岁。[1]

后世纪念

1945年,阚维雍遗属于墓前合影1945年,阚维雍遗属于墓前合影国民政府于1945年10月追晋阚维雍为陆军中将师长,并于1946年3月29日为其举行国葬,陵墓设于桂林市七星岩霸王坪,墓侧建有纪念亭,并于东镇路阚宅基地修建纪念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柳州市军管会按照政务院文件规定,承认阚维雍为抗日阵亡将士,追认为烈士,给其亲属颁发了“烈士家属”光荣匾。文革期间,阚维雍烈士墓及纪念亭均遭捣毁。1983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拨款,由桂林市政协和文物管理部门修复。1984年11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追认阚维雍将军为革命烈士。同年1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为其亲属颁发了“革命烈士证明书”,其中明确写道:“阚维雍同志在抗日战争中壮烈牺牲,经批准为革命烈士,特发此证,以资褒扬。”[1]

2014年9月民政部公布其为第一批著名抗日英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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