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馥(Li Fu)
李馥(1854~1929)又名端方,字子敬,号稻人,湖南祁东县(今洪桥镇松木村)人。幼年随祖父读书,10岁能批点古文,撰写文章,18岁应童子试,拔列前茅,次年在家设馆教书,得学俸以养父母,兼课诸弟学习。清光绪十三年(1887),王闿运讲学船山书院,馥往就读,为王所器重,得王公羊学之传。后又肄业于苹州书院。光绪十五年(1889)参加郡试,以优等第一名补廪,与湘乡李希圣、嘉禾雷锡龄齐名,人称“湖南三才子”。光绪十七年(1891)赴省乡试,因擅长公羊学,得中为正科举人。光绪二十一(1895),康有为、梁启超主张变法维新,谭嗣同、熊希龄设湘学会于长沙,宣传维新理论。李馥由于思想守旧,认为康梁是“曲学阿世,将乱天下”,亲往长沙辩正,不能取胜。乃设馆于家,设经义、史事、词章三科教学生。教学之余,从事著作,写成《大学中庸蠡言》、《论语训释》、《孟子文演》若干卷。民国建立后,以清朝遗老自居,常郁郁寡欢,形骸放荡。1920年主修《祁阳县志》,1931年付梓。
(据《湖湘文化名人衡阳辞典》,甘建华主编,尔雅文化出品)
[清]吴(今江苏苏州)人。善画。钱杜(一七六四至一八四五)青衣,为主人代笔,莫辨真赝。《画林新咏》
[公元一六六二年至一七四五年]字汝嘉,号鹿山,福建闽县(一作四川)人。生于清圣祖康熙元年,卒于高宗乾隆十年,年八十四岁。康熙二十三年(公元一六八四年)举人。官至浙江巡抚。馥工诗,著有鹿山诗钞传于世。
李 馥(1662~1745)
清藏书家。字汝嘉,号鹿山,又号信天居士。泉州福清(今属福建)人。康熙二十三年(1684)举人,曾至四川做官数年,历官西漕史、工部员外郎、刑部郎中、安徽布政使、苏松常镇道、江宁按察史。后官至浙江巡抚,因内讧被解除官职。留在吴中10多年,游览于九仙鸟石、南江西峡之间,收罗古籍善本,藏于“笔山阁”中。任浙江巡抚时,收书极多,一时善本齐入“曹仓”。并手自抄写古籍,与郑杰、刘筠川等人称为康雍乾间福建藏书家。藏书印有“曾在李鹿山处”、“笔山阁图书记”等。能诗文,著有《李鹿山集》、《鹿山诗抄》、《居业堂诗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