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09—1983.08 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3.08—1994.12 江西省公安厅干部、科员、副科长、科长(其间:1990.10—1991.10挂职任于都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4.12—2000.12 江西省公安厅户政处副处长、警务督察总队副总队长(其间:1996.08—1998.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学习);
2000.12—2003.04 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调研员、副总队长;
(1999.09—2001.12江西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3.04—2004.12 江西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
2004.12—2005.10 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局长;
2005.10—2008.06 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08.06—2011.05 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11.05—2015.02 江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2011.08免)(2010.02—2011.12江西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5.02—2015.07 江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2015.03任);
2015.07—2015.0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督察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
2015.08—2018.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
2018.10—2018.11 甘肃省委常委;
2018.11—2022.01 甘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2.01—2022.05 甘肃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法委书记;
2022.05—2022.06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法委书记;[3]
2022.06—2023.03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3.0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1]
现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2]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
2018年1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胡焯当选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4]
2018年10月,中央批准:胡焯任甘肃省委委员、常委。[5]
2022年1月20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胡焯为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6]
2022年6月1日,甘肃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石谋军宣布省委有关任免决定:胡焯不再担任省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3]
2023年3月18日,甘肃省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省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胡焯当选省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