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09--2003.07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学习
2003.07--2003.09 待业
2003.09--2006.07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2006.07--2007.09 清华大学党委研工部助理(其间: 2006.08--2007.08挂职任包头市环保局局长助理)
2007.09--2009.09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科研行政助理、系主任助理
2009.09--2010.06 内蒙古自治区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工作(2008.11--2010.06挂职任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2010.06--2012.04 内蒙古自治区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副主任
2012.04--2012.05 内蒙古团委机关事务中心干部
2012.05--2013.02 内蒙古团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2013.02--2015.09 内蒙古团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2011.09--2015.07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3.12--2016.05主持内蒙古团委青工农牧部工作)
2015.09--2018.01 内蒙古团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2018.01--2020.03 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0.03--2021.05 乌海市政府副市长
2021.05-- 乌海市委常委、海勃湾区委书记[1][2]
2020年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孙昊拟提任盟市副厅级领导职务。[3]
2021年5月13日,海勃湾区召开全区干部大会,自治区党委、乌海市委决定:孙昊任海勃湾区委委员、常委、书记职务。[4]
2021年5月21日,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孙昊的乌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5]
2021年9月28日,中国共产党乌海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孙昊当选为中共乌海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