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保护区

水资源保护区

中文名 水资源保护区
类型 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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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原则

水资源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1、 符合流域水功能区划和规划要求,且同区划和规划保持一致;

2、 符合综合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原则;

3、 符合未来国民经济发展需求的原则;

4、 重点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原则;

5、 在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前提下,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尽可能小。

保护区区划

水资源地保护区水资源地保护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工作的多年实践,对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在原有水源保护区、准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础上,调整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水源保护区和准水源保护区,并对其水域和陆域范围分别作了相应的划分和调整,具体如下:

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

在原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以松浦大桥取水口为中心,划定一块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具体范围为取水口到上游一号河(7、9公里)、下游至千步径(4.1公里)黄浦江水域以及两岸纵深2公里陆域,具体涉及松江县的车墩镇、华阳桥镇、张泽镇和叶榭镇的部分地区及闵行区马桥镇的少部分地区。面积约为46平方公里。其水质要求条例GB3838-88II类水标准。

上游水源保护区

将原上游水源保护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涵盖其中),范围适当向下游延伸,其下边界的北岸由原来的闵行西河浜延伸至闵行北沙港,南岸由原来的秦朝贤千步泾延伸至奉贤南沙港。拓展的部分具体涉及闵行马桥和奉贤邬桥的部分约48平方公里,原为准水源保护范围。其水质要符合GB3838-88II类水标准。

准水源保护区

在原准水源保护区(调整为上游水源保护区的部分除外),另增为金山、松江、青浦的大泖港、园泄泾地区约228平方公里为准水源保护区。该范围包括金山的枫泾、兴塔、新农、吕巷、廊下和朱泾乡、朱泾镇、松江的新浜、五库乡和青浦的蒸淀乡。其水质要求符合GB3838-88II类水标准。

环境水利

▪ 水环境质量 ▪ 水环境质量标准 ▪ 水环境本底值 ▪ 水环境容量 ▪ 水资源保护
▪,水体功能 ▪,水体自净 ▪,环境水力学 ▪,环境,水文学 ▪,环境水化学
▪,环境水生物学 ▪,水质管理 ▪,水资源保护区 ▪,水质标准 ▪,水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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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 ▪,生活污水 ▪,农业污染物 ▪,污染物的总量控制 ▪,岸边,污染带
▪,地下水污染 ▪,水污染综合防治 ▪,废水排放标准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渔业水质标准 ▪,生化需氧量 ▪,化学需氧量 ▪,污染物质迁移 ▪,污染物质转化
▪,污染物质降解 ▪,污水排放量 ▪,污水处理 ▪,复氧系数 ▪,耗氧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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