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工程师

飞行工程师

中文名 飞行工程师
定义 掌握航空飞机相关知识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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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概况

飞行工程师需学习飞行原理、航空气象、空中领航、飞机系统、航空动力装置、无线电通讯、航空电气及仪表、空中交通管制概论、仪表飞行程序、无线电通话、机型理论、军事训练、商用飞行员飞行训练、毕业综合实训等。就业领域,是:工业、农业和其他行业的通用航空驾驶工作。

岗位职责

1.制作飞机性能简介。

2.制作航线分析和固定油量表。

3.制作航线运行飞机性能分析报告。

4.对航线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飞行工程师、飞行工程师、高级飞行工程师。

技能要求

飞行工程师要具备一定的技能要求,如燃油监控与飞机性能监控;特殊机场与航路的性能分析;制作发布飞机重量文件;审核舱单、提供舱单的电子版给配载平衡并敦促其完成纸板舱单的制作和印刷工作;维护FOC系统和计算机飞行计划系统有关飞机性能数据。

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飞行工程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飞行工程师:

1、已通过助理飞行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飞行工程师:

1、已通过飞行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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