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09——1989.07,南开大学管理学系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9.07——1993.01,国家计委办公厅秘书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其间:1989.11——1990.11在北京第一机床厂锻炼);
1993.01——1994.10,国家计委办公厅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4.10——1997.11,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主任科员;
1997.11——1998.03,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副处长;
1998.03——1999.12,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研究司副处长(其间:1996.04——1999.01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9.12——2001.04,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研究司处长;
2001.04——2002.05,国务院研究室党组秘书、工交贸易研究司处长;
2002.05——2005.04,国务院研究室党组秘书、秘书司副司长(其间:2003.04——2005.03 挂职担任中共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5.04——2008.01,河北省石家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8.01——2008.03,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8.03——2013.03,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3.03——,河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朱浩文同志是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党的十九大代表[1],中共河北省第七届、第八届[2]省委委员;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3]。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4]
2018年2月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朱浩文为河北省政府秘书长。[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