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过渡时期联合国权力机构

柬埔寨过渡时期联合国权力机构

目录导航

基本内容

  地点: 柬埔寨   总部: 金边   部署期:1992年3月-1993年9月   兵力: 约22 000名军事和文职人员   死亡人数:78名(4名军事观察员、41名其他军事人员、14名、5名国际文职人员和14名当地工作人员)   开支:1 620 963 300美元(联柬先遣团和联柬权力机构合计)   职能:成立的目的是确保1991年10月23日在巴黎签署的《柬埔寨冲突全面政治解决协定》获得执行。根据协定,柬埔寨全国最高委员会是“柬埔寨的唯一合法机构和权力来源,在整个过渡时期体现柬埔寨的国家主权、独立和统一。” 由柬埔寨四方组成的柬埔寨全国最高委员会授予联合国“所有必要的权利”,以保证本协定的执行。联柬权力机构得到授权的任务涉及人权、组织和举行自由和公正的大选、军事安排、民政管理、维持法律和秩序、柬埔寨难民和流离失所者的遣返和重新定居,以及在过度期间恢复柬埔寨基本的基础设施。1992年3月15日联柬权力机构一开始运营就兼并了1991年10月协定签署以后立即成立的联柬先遣团。1993年9月,随着 柬埔寨王国宪法的颁布和新政府的组成,联柬权力机构的任务结束。

相关百科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