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人大常委会

中文名 肥西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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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2007年1月,肥西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肥西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2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6名,委员16名。

2012年1月2日,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 生了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23名, 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18名。

机构构成

肥西县人大常委会内设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行政科和老干科。

肥西县人大常委会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主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指导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讨论决定本县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决定对本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的部分变更;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监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任免;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的职务。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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