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09--1993.08 海南大学农学院农学专业学习,获农学学士学位
1993.08--1998.04 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政府办秘书
1998.04--2001.10 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2001.10--2003.01 共青团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委书记2003.01--2003.08 共青团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委书记
2003.08--2006.06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2006.06--2007.12 海南省海口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7.12--2012.01 海南省海口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届主席团副主席(兼)
2012.01--2013.06 海南省海口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届主席团副主席(兼),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挂职两年)
2013.06--2013.10 海南省海口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届主席团副主席(兼),中共海口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新社会组织工委副书记(兼),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挂职两年)
2013.10--2014.03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市信访局局长
2014.03--2018.03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中共海口市委群众工作部副部长(负责常务工作,正处级)、市信访局局长
2018.04 中共海口市琼山区委副书记,中共琼山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区长[1]
2021.11--海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
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8年3月,拟任中共海口市琼山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区长候选人。[3]
2018年4月11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王和娇的海口市信访局局长职务。[4]
2021年11月25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王和娇为海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