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学楷
曹学楷是黄麻起义领导人,鄂豫边红军和苏区创建人。原名学凯。1989年生,湖北黄安(今红安)人。幼年在家乡读私塾,曾入武昌中华大学附属中学学习,参加过爱国学生运动。1925年冬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次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后在家乡建立中共基层组织和农民协会,任中共七里坪区委书记,是黄安县农民协会主要负责人,领导农民义勇军和自卫军,与土豪劣绅作斗争。1927年11月,参与领导黄麻起义,任起义胜利后成立的黄安县农民政府主席。他在就职演说中宣布:“现在是劳农的世界,无产阶级的世界了!”
曹学楷
姓 名:曹学楷
性 别:男
民 族:汉族
籍 贯:湖北黄安(今红安)
出生年月:1896年
牺牲日期:1931年10月
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次年转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受党组织的派遣,回家乡从事革命工作,在故乡刘家园筹办学校,宣传革命思想,发动群众,开展农民运动,在刘家园建立了紫云区第一个农民协会。1927年秋,任中共黄安县七里区区委书记。“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后,黄麻地区的土豪劣绅疯狂地进行反攻倒算,他组织和领导革命群众进行有力反击,处决了反动地主武装“户口会”头子。党的“八七”会议精神传达到黄麻地区后,中共鄂东特委根据党的指示精神,决定进行黄麻起义。他是黄麻起义总指挥部的领导成员之一。黄麻起义胜利后,当选为黄安县农民政府主席。亲自负责起草了《黄安县农民政府成立宣言》、《黄安县农民政府布告》、《黄安县农民政府施政纲领》等重要文件。在庆祝大会上,他代表县农民政府宣布了“实行土地革命,推翻豪绅地主的统治,建立工农政权”的施政纲领,受到与会群众的热烈拥护。黄安县城失守后,与吴光浩、戴克敏等人在木城寨召开了紧急会议,决定将起义军大部分人枪转移到黄陂县木兰山开展游击活动。1928年,根据斗争需要,中国工农革命军鄂东军改编为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七军,任党委委员。1928年2月,在黄陂县北部领导组建第八军。4月,第八军与第七军合并,返回黄麻地区。5月,与吴光浩、戴克敏等人举行清水塘会议,决定在黄安、麻城北部,河南光山南部三县边界的柴山堡地区建立一个比较稳固的立足点。他负责地方工作,积极宣传发动群众,建立农民协会,发展党团组织。并从实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符合当时实际的政策,很快打开了局面,建立了柴山堡革命根据地,使第七军在柴山堡站稳了脚根。1928年7月,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七军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一军第三十一师,任参谋长。10月,红军与地方党组织重新组建了中共鄂东特委,任特委委员,并兼任光山县弦南区工作委员会主任。1929年4月,鄂东特委改组为鄂东北特委,任特委委员。12月29日,在光山细吴家召开的鄂豫边第一届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当选为鄂豫边革命委员会主席。1930年4月,任中国工农红军鄂豫边总预备队政治委员。同年10月,在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党员代表大会上,被选为红一军前敌委员会委员。1931年5月,任红四军第十一师政治部主任。7月,任红四军第十三师政治委员。他是鄂豫边红军和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始人之一。
鄂豫边革命委员会主席——曹学楷
1929年12月27日至29日,鄂豫边区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光山县南部细吴家召开,讨论了土地、武装、拥军、苏维埃建设、文教、婚姻、救济等问题。大会通过了《鄂豫边革命委员会政纲》和《土地政纲实施细则》,选举产生了鄂豫边革命委员会,曹学楷当选为主席。革命委员会内设军事、外交、土地、财政、经济、文化、肃反等7个委员会,徐向前、曹学楷、吴焕先、郑行瑞、郑新民、戴季伦、熊少山分别当选为内设委员会的主席。土地政纲实施细则在《临时土地政纲》的基础上,作了许多重要修改与补充之后形成的。它所规定的土地革命的主要原则和政策,体现并丰富了中共“六大”确定的土地政策,尤其对富农经济作出的明确的政策规定。这部《土地政纲》仅晚于1929年4月颁布的《兴国土地法》8个月,早于全国其它根据地,有力地推动鄂豫边革命根据地土地革命的全面开展。
黄麻起义领导人 曹学楷
因“肃反”扩大化,1931年10月被错杀于河南省光山县白雀园。1945年,中共“七大”追认为革命烈士。
曹学楷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以对党和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任劳任怨,辛勤工作,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党和人民永远铭记这位为创建鄂豫边红军和苏区立下不朽功勋的忠诚战士。
曹学楷以对党和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在对敌斗争中,他冷静沉着,机智果断,素有“小诸葛”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