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蓬溪县旷继勋将军纪念馆旷继勋(1895年-1933年),男,汉族,贵州省思南县人,中共党员,中国工农红军高级指挥员。
旷继勋早年随友人入川参加反对清政府的保路同志军,投身民主革命。后在川军中当兵,任连长、营长等职。
1926年在崇宁县(今属郫县)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8年冬,旷继勋代理川军邓锡侯部黄隐部江防军第7混成旅旅长职务,于1929年6月领导全旅在四川蓬溪县起义,成立中国工农红军四川第一路军,任总指挥,罗世文任党代表,随后建立了四川第一个红色政权蓬溪县苏维埃政府。后去上海,在中央特科工作,为保卫中共中央机关作出了贡献[3]。
1930年1月,到洪湖根据地,任红6军军长。
1930年7月红6军与贺龙领导的红4军合编为红2军团,仍任红6军军长。
1931年,他被派到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担任红4军军长。
1931年4月,任鄂豫皖中央分局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后调任红13师师长。
1931年10月,任红25军军长,率部开展武装斗争,指挥了磨角楼、新集、双桥镇、苏家埠等重要战斗和第一、二、三次反“围剿”,为粉碎敌人的“围剿”做出重要贡献,保卫和扩大了根据地。红四方面军主力离开鄂豫皖向川北转移途中,旷继勋与曾中生等同志对张国焘的错误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1931年12月24日,旷继勋率部队攻克通江县城,成立川陕省临时革命委员会,被选为主席。[3]
1933年6月,在肃反中被张国焘诬陷,惨遭杀害于四川通江县洪口场(今洪口镇政府驻地)。
2009年9月10日,在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等11个部门联合组织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中,旷继勋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2]
1938年9月,毛泽东同志在延安召开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谈到“肃反”问题时说:“旷继勋是好同志,被张国焘错误迫害,应以烈士待遇。”[1]
邝继勋纪念馆纪念旷继勋烈士,就是要学习他一往无前追求真理、坚持真理,对党的事业、对共产主义理想忠贞不渝的革命精神。为了实现振兴中华的伟大理想,旷继勋毅然从戎,选择了一条艰苦曲折的救国救民之道,并成为一名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尽管他多次受到错误路线的排斥和打击,但他始终赤胆忠心、无怨无悔。他和无数优秀共产党人所表现出来的高尚品德和崇高精神,成为激励我们奋勇前进的精神旗帜。我们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始终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巩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纪念旷继勋烈士,就是要学习他把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致力于人民谋幸福的高尚情操。我们党80多年的奋斗历程,生动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要发扬革命先烈顽强拼搏的精神,以实现党在新时期的宏伟目标,搞好改革开放各项事业为己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紧紧围绕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这一根本主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纪念旷继勋烈士,就是要学习他坚持原则,严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利益,与错误思想展开坚决斗争的坚强党性。在“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在党内占统治地位时,旷继勋遭到排斥和打击,受到错误处理。他虽身处逆境,受到不公正对待,但不妥协消沉,不计个人得失,以革命利益为重,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我们要以革命先烈为榜样,为维护党的团结,增强党的战斗力、凝聚力,促进党的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要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经受住来自各个方面的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