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30日上午,在国家宗教局的银安殿举行了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成立会。
2011年11月8日至14日,应台湾世界宗教博物馆邀请,国家宗教局张乐斌副局长以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副会长名义,率团赴台参加相关交流活动。
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的成立,开辟了宗教方面对外交流、交往的新渠道、新途径,有利于把政府资源和宗教资源更有效的整合起来,扩大宗教方面的对外交流交往,有利于正确宣传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信仰的真实状况,有利于挖掘和弘扬我国各宗教中真、善、美的价值理念和优良传统,达到驳斥诬蔑、澄清误会,化对抗为交流,化冲突为对话,增进了解、广交朋友的目的,更好地凝聚海内外、国内外宗教界、文化学术界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力量,促进各方面互动,既发挥各自优势,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助于开创宗教方面对外交流交往的新局面,为我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营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的内涵和工作就体现在协会的名字当中,即以“中华”为旗帜,以“宗教”为渠道,以“文化”为依托,以“交流”为手段,凝聚、团结海内外华人的力量,增进、扩大与各国家和地区的友好关系,在平等、尊重、包容、互利的原则下,广交朋友、增进友谊、促进合作。
(一)积极开展祖国大陆与台港澳地区及海外华人华侨,以及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社会各界在宗教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二)共同发掘和弘扬宗教文化中积极有益的内容;
(三)全面介绍我国宗教状况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四)竭诚为宗教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加强和促进祖国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海外华人华侨,以及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社会各界特别是宗教界的交往和交流,广交朋友、增进友谊、凝聚力量、促进合作,共同发掘宗教文化中的积极有益内容,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维护世界和平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