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天性内斜视:出生后6月内发病的恒定性内斜视,又称婴儿内斜。
2. 后天性内斜视:是儿童共同性内斜视的主要类型,依据其病因体征又可分为:
a) 调节性内斜视;
b) 部分调节性内斜视;
c) 非调节性内斜视。
3. 继发性内斜视:继发于出生早期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视力低下或斜视手术以后发生的内斜视。
4. 特殊类型内斜视,如微小内斜视、周期性内斜视、急性共同性内斜视。
不同类型的内斜视其病因不同,目前还处于研究阶段,有不同学说,如肌肉学说、融合机能缺陷、调节学说、神经学说、双眼反射学说、遗传学说等。先天性内斜视为强直性集合,即双眼内聚能力超过外展能力。后天性内斜视一部分由于远视没有及时戴镜矫正,患儿在试图通过调节看清注视目标时引起过度集合,产生内斜视,即调节性内斜视。而非调节性内斜视一般没有明显远视,是由于两眼集合与分开能力不平衡所致。继发性内斜视是继发于出生早期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视力低下或斜视手术以后。
1. 外观呈现一眼眼位向内偏斜,即俗称的“斗鸡眼”或“对眼”,偏斜眼可以恒定在某一眼或两眼交替出现。
2. 先天性内斜视发病在半岁以内,一般斜视程度严重。后天调节性内斜视发病在1岁以后,一般多发病于2~3岁,斜视度不稳定。
3. 部分患儿喜闭单眼。
4. 由于发病早,双眼单视功能发育不健全,缺乏立体视觉,可以表现运动能力较差。
1.斜视度测定:用角膜映光+遮盖法可以确定斜视性质并粗略确定斜视程度,加以三棱镜中和可以更精确测定斜视度。检查时要分别测定近距离注视(33cm)和远距离注视(6m)的斜视程度,还要分别检查左、右眼向不同方向注视时的斜视度,才能确诊共同性斜视。
共同性内斜视的特点是向各个方向注视时的向内偏斜程度相同,左、右眼注视的斜视程度相当,看远和看近斜视度可以不同,眼球向各方向运动时均能达到正常位置,没有某眼外肌的运动不能或力弱。
2.视力检查:常常有视力低下和弱视。
3.屈光检查:用阿托品散瞳验光检查,部分有远视性屈光不正。
4.双眼单视功能检查,常常表现近距离或/和远距离双眼单视功能不健全。
内斜视需要与内眦赘皮、Kappa角、眼睑畸形、眼间距异常相鉴别,其中内眦赘皮为最常见的假性内斜视。
用角膜映光+遮盖法检查,假性内斜视没有两眼的左右摆动。
斜视的治疗越早越好,只有在视觉发育期及早治疗,才能避免弱视和使已发生的弱视及早治愈。
屈光矫正对共同性内斜视十分重要,有相当一部分共同性内斜视的形成与没有及时矫正远视有关。屈光矫正的基础是正规散瞳验光,12岁以下儿童建议使用阿托品散瞳,以达到充分消除调节的目的。
对远视的矫正,早期要戴足矫眼镜,半岁以内婴儿可以适度过矫。维持戴镜3个月以上,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根据眼位改善情况调整眼镜度数或进行手术治疗。
手术适应症:非调节性内斜视需通过手术矫正。对部分调节性内斜视,手术只能矫正严格戴镜后的剩余斜视度。调节性内斜视不适合手术治疗。
手术时机:
1. 有弱视的患儿应首先治疗弱视,争取视力达到或接近正常,两眼视力平衡。
2. 有远视性屈光不正的患者须严格戴镜3个月以上,使调节完全放松,斜视度稳定后再手术。
3. 具备上述条件的儿童应及早手术矫正,有利于视功能的全面形成和身体发育。不应因惧怕麻醉等问题贻误手术时机。
手术方式:
斜视手术需在全麻或局麻下进行。有经验的手术医生根据术前检查的斜视程度,可以很好的设计手术量,不需要在术中调整,因此常规手术可以在全麻下进行,即消除了疼痛,又消除了局麻患者可以看到部分手术过程而带来的恐惧,使手术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一些复杂性手术、多次手术的病例,由于对手术效果的预测性下降,对能够合作的患者可以在局麻下实施手术,以便在术中调整手术量。但要明确术中调整是有局限性的,由于疼痛、紧张等因素干扰,术中眼位可以有很大误差,缺乏可靠性。
斜视手术因为只在眼球表面操作,不破坏眼球的完整性,也不在眼睑皮肤做切口,所以如果患者在术中保持很好的稳定性,手术的安全性较高。
共同性斜视的特点是两眼分别注视时的斜视度相同,手术设计是依据斜视的检查结果,可以选择在任一眼实施,或在双眼实施,不一定是做在外显斜视的眼睛上。
影响手术效果的因素:
1.屈光矫正不正规,戴镜不严格。
2.检查的准确性欠佳:如患者年龄小,检查欠合作;斜视度变化大,可能检查时没有全部表现等。
3.患者的眼外肌及支配神经较正常变异较大。
4.再手术患者的眼外肌位置、机能已发生变化,不能吻合常规手术设计量。
5.两眼视力悬殊,缺乏双眼单视功能。
共同性内斜视如果严格按照上述治疗进行,手术成功率是较高的,有经验的医生一次手术成功率可以在85%以上。
1. 初期治疗应每月复诊。
2. 每3~6月需要调整眼镜屈光度。
3. 弱视治疗期间遵医嘱进行复诊。
4. 手术后1~2周初次复查,以后酌情在术后1、3、6、12月复诊并坚持长期每年复诊1~2次。
需要复诊内容:视力,眼位,双眼单视功能,屈光变化,是否有角膜上皮剥脱、肌肉滑脱、眼前节缺血等征象。
非手术治疗:
1. 坚持戴镜和定期复诊最为关键。不坚持戴镜会大大增加斜视程度。
2. 儿童每次验光都要正规散瞳。
3. 术前可以进行双眼单视功能训练,提高融合能力,对手术后恢复有利。
手术后治疗:
1. 术后1~2周避免眼睛进水引发感染。遵医嘱局部点抗菌素眼药预防感染。
2. 术后1~2周避免患儿过度揉眼。
3. 远视患者术后要坚持戴镜,直至散瞳验光结果显示远视性屈光不正基本消除。远视镜度数要适时重新调整。
4. 双眼单视功能不好的患者可进行适当的功能训练,以增强对术后正位视的控制。
5. 术后眼位未达正位或又出现斜视时,可以通过调整眼镜屈光度、同视机训练、集合训练、压贴三棱镜或再手术的方法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