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红一号是苏丹红系列红色素中的一种,化学名称为1-苯基偶氮-2-萘酚,或者苯基(偶氮-1)-2-羟基萘。它是一种亲脂性偶氮类化合物,分子式为C16H12N20,结构式为C6H5=NC10H60H,分子量248.28,结构如下图所示。
苏丹红一号
深红色粉末,一般不溶于水,可溶于有机溶剂,呈橙黄色溶液。也可溶于硫酸呈深红色,但不溶于碱溶液。
熔点:138℃~139℃。
密度:0.30g/cm3。
最大吸收波长:478nm。
用途:是一种常用的工业染料,用作地板蜡、油彩、香皂等产品的非生物合成着色剂。
由于苏丹红是一种人工合成的一种工业染料,1995年欧盟(EU)等国家已禁止其作为色素在食品中进行添加,对此我国也明文禁止。但由于其染色鲜艳,印度等一些国家在加工辣椒粉的过程中还容许添加苏丹红一号。2005年,EU对从印度进口的红辣椒粉中检出苏丹红,其检出苏丹红I 的量为2.8-3500 mg/kg。同时在一些其它食品中也检测到这种物质,如一些调味品中苏丹红I的含量达到0.7-170 mg/kg。也有一些报道称,在辣椒粉中还可检测到苏丹红Ⅱ、Ⅲ和Ⅳ,如在辣椒粉和辣椒酱中检出苏丹红IV的含量分别为230和380 mg/kg,但辣椒粉中一般多以检出苏丹红I为主。2005年2月18日,英国食品标准局(The Food Standard Agency,FSA )就含有添加苏丹红色素的食品向消费者发出警告,并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可能含有苏丹红I的产品清单。截至2月24日,清单上的产品增加到了474种,包括香肠、泡面、熟肉、馅饼、辣椒粉、调味酱、豆腐乳等产品。
经毒理学研究表明,苏丹红一号具有一定的毒性和致癌性,我国早在1996年,出台《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就规定,禁止将“苏丹红一号”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生产。欧盟各国已禁止在食品中添加苏丹红一号。
苏丹红一号的初级代谢产物苯胺有毒,其安全限为0.7×10-6mg/kg/d。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on Cancer,IARC)基于体外和动物试验的研究结果,将苏丹红一号归为三级致癌物,即动物致癌物。目前还没有明确证据表明苏丹红一号是否对人类有致癌作用。
研究发现,苏丹红一号具有一定的致突变作用,这种遗传毒性作用可能与其损伤的DNA细胞有关。
苏丹红一号还具有致敏性,可引起人体皮炎。
苏丹红一号的检测方法主要有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以及酶联免疫检测法等。
分光光度法
有固相和液相分光光度法两种。如Capitán等人建立的固相分光光度法,用硅胶G在pH5.0时能选择吸附苏丹红的特性浓缩样品,将吸附到硅胶的染料直接用分光光度计测定,方法简单易行,灵敏度高,能准确检测20~200μg/mL的苏丹红染料。余孔捷等建立的液相分光光度法利用苏丹红I有紫外吸收的特性,将样品经萃取,氧化铝层析柱分离,洗脱后进行紫外测定。
薄层色谱法(TLC)
杨林飞等运用TLC法建立了灵敏度高、准确性好的测定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分析方法,为基层机构提供了便捷的检测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方法。王鲜俊等则运用TLC-分光光度计建立了准确、灵敏的测定海椒面中苏丹红I~IV的分析方法。该方法回收率为81.9%~95.5%,精密度RSD为4.5%~5.7%,检出限分别为0.19~0.58μg/g。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
我国GB/T19681-2005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法,采用的就是高效液相色谱法,苏丹红Ⅰ~Ⅳ检出限均为10μg/kg。
样品经提取、固相萃取净化后,用HPLC进行分析。
流动相:A为0.1%甲酸水溶液/乙腈=85/15(V/V);B为0.1%甲酸乙腈溶液/丙酮=80/20(V/V);
梯度洗脱;流速1mL/min;柱温30℃;检测波长:苏丹红I为478nm,II~IV为520nm;于苏丹红I出峰后切换,进样量10μL。
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
林佶等人用二氯甲烷和乙腈,将苏丹红I号从样品中提取出来,利用GC-MS的Xcalibur分析软件对苏丹红I号进行快速准确的定性和定量检测。该方法标准曲线的线性范围为1~10.0pg,检出限0.05μg/mL。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
质谱法比高效液相法灵敏20倍,检出限可达μg/kg数量级。Calbiani等运用LC-ESI-MS/MS技术,建立了不用纯化直接用丙酮提取样品中苏丹红I~IV的检测方法。用蚁酸/甲醇混合液为流动相,检出限和定量限值均可达ng/g水平,重现性好,精确度高。我国,杨强等建立了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HPLC-MS测定方法,该方法简单快速,结果准确,适用于各类食品中苏丹红的测定。
酶联免疫检测吸附试验法(ELISA)
韩丹等利用间接竞争酶联免疫分析法检测食品中苏丹红I号的含量。对苏丹红I号分子作修饰,再与载体蛋白交联制备免疫原和包被原,经动物免疫制备抗苏丹红I号抗体。该方法检出限为0.12μg/L,平均回收率为106%~110%。
“苏丹红”事件是由于意大利食品监管机构发现从英国第一食品公司出口的调味品中含有可能致癌的红色素“苏丹红一号”引发的。
国外
2004年6月,欧盟颁布了《有关辣椒及辣椒产品紧急措施的决定》。要求禁止进口含掺有苏丹红染料的辣椒产品。
2004年6月14日,英国食品标准管理局(TheFoodStandardAgency,FSA)就此前在超市一批新食品中发现含有潜在致癌物的“苏丹红一号”色素,向消费者和贸易机构发出了警示,并要求食品生产厂商必须继续警惕红色污染,严禁使用含有潜在致癌物、禁用产品目录中的“苏丹红一号”。
2005年2月18日,英国最大食品制造商产品中发现了被欧盟禁用的苏丹红一号色素,下架食品达到500多种。
国内
2005年2月23日,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对含有苏丹红(一号)食品检验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清查在国内销售的食品,特别是进口食品,防止含有苏丹红的食品在市场上销售。
2005年3月4日,北京有关方面在亨氏辣椒酱中检出“苏丹红一号”。不久,湖南长沙坛坛香调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坛坛香辣椒萝卜”也被检出含有“苏丹红一号”。
2005年3月15日,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和新奥尔良烤鸡腿堡调料中发现了微量苏丹红(1号)成份。随后,北京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再次发现,肯德基用在“香辣鸡腿堡”“辣鸡翅”“劲暴鸡米花”3种产品上的“辣腌泡粉”中含有“苏丹红一号”。
2005年4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宣布,在对全国18个省、市、区可能含有苏丹红的食品展开专项检查后发现,30家生产企业的88种食品及添加剂含有苏丹红。
2005年4月9日,公安部门刑拘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的两个主要涉案人员谭伟棠、冯永华,因该公司一直使用“苏丹红一号”含量高达98%的工业色素“油溶黄”生产辣椒红一号食品添加剂,而此食品添加剂正是此次苏丹红事件的源头。[1]
国家质检总局针对苏丹红专项检查所反映的问题,出台了五项措施严查苏丹红食品及原料[2]。
一、依法严厉查处含苏丹红的食品及原料,所有检出含苏丹红食品及原料一律强制收回。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责令产品中检出苏丹红的食品及原料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该产品;已生产的立即封存,停止销售;已售出的,由企业全部收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监督销毁上述产品,同时彻查其生产原料,查清苏丹红来源。
二、责令所有辣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自查。
一查配方中有无使用非食用色素等食品添加剂;二查原料的来源是否有从生产苏丹红原料化工企业的进货记录;三查原料及成品中是否含有苏丹红。凡是自查时发现上述情况的,立即停产整顿,主动收回已售出产品,同时立即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一步追查源头。
三、全面加强对可能含有苏丹红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执法检查。
凡是发现产品含有苏丹红的,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没收产品及原料,彻底销毁,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查清原料来源。情节严重和涉案跨省的,立即报告质检总局,由总局组织追查。
四、强化对生产苏丹红化工染料企业的监管,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领域。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正在全面对生产苏丹红染料的化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禁将苏丹红销售给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严格排查化工企业是否有将苏丹红变换名称后销售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违法行为。凡发现苏丹红流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要追根究底;凡发现苏丹红流入外省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要立即通报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并报质检总局组织追踪调查。
五、大力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后续监管,切实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安全关。
国家质检总局已对28大类370种食品实施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有效促进了食品产业结构调整和食品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国家质检总局将进一步加大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尽快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源头上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努力促使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食品[2]。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IARC)将苏丹红I归为三类致癌物,即动物致癌物,主要基于体外和动物试验的研究结果,尚不能确定对人类有致癌作用。 苏丹红I具有致敏性,可引起人体皮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