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熙春1987年7月华南理工大学自动控制专业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
1989年11月至1992年11月,调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任秘书等职;
1992年12月起,调中国科技开发院(厦门)工作,先后任办公室主任、院长助理等职;
1998年7月起任中国科技开发院(厦门)副院长、常务副院长等职;
2005年6月,获华南理工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博士学位;
2005年12月调华南理工大学工作,先后任科技处副处长、驻京办主任、科技处处长(兼任社科处处长、军工办主任)、校长助理;
2010年3月起担任华南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16年2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时间1年);
2017年01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党委书记;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候补委员;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
2016年2月,珠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任命华南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章熙春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时间1年)。[2]
2017年1月9日,教育部人事司在华南理工大学宣布了教育部党组的任免决定,章熙春任华南理工大学党委书记。[3]
2017年3月23日,珠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决定免去章熙春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