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词 徐志摩 作曲 张志亚 原唱者 包美圣
南方新年里有一天下大雪,
我到灵峰去探春梅的消息。
残落的梅萼瓣瓣在雪里掩,
我笑说这颜色还欠三分艳。
运命说你赶花朝节前回京,
我替你备下真鲜艳的春景。
白的还是那冷翩翩的飞雪,
但梅花是十三龄童的热血。
1925-1926年间,中国革命运动风起云涌,其间发生了 “五卅”惨案与 “三·一八”惨案。 段祺瑞当局对无辜生灵的 涂炭,引起了诗人 徐志摩的“愤慨”和“悲切”,为纪念 “三·一八”,他写了这首《梅雪争春》, 隐喻了一个十三岁的儿童惨遭杀害的事件,揭露了 北洋军阀屠戮无辜平民的罪行。而为大家所熟知的《纪念刘和珍君》( 鲁迅著),亦是为谴责这一血案。诗中“梅雪争春”引自 南宋诗人 卢梅坡的 七言绝句 《雪梅》, 原诗为:“ 梅雪争春未肯降, 骚人搁笔费评章。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诗中的“ 灵峰”为 杭州郊外的一座山丘,是探梅的绝佳去处。诗中的“ 花朝”即“ 花朝节”,为每年 农历二月十五(或二月十二),是 汉族的 传统节日。
20世纪70年代,这首诗被配上曲子传唱,原唱系第一届金韵奖优胜歌手包美圣,后被著名音乐人杨芳仪&徐晓菁、南方二重唱等作为二重唱作品翻唱,逐渐成为重唱音乐的典范佳作。“南方二重唱”组合名中的“南方”即取自这首歌歌词的前二字。